新京报新媒体综合报道 4月15日上午11时17分,一辆由广西南宁开往中马钦州产业园区的金盾押运公司运钞车在距金桔收费站约1公里高速路上起火,装有人民币67.5万元的11箱钞票被烧毁。4月16日,押运公司把未完全被烧毁的残损人民币拿到当地银行兑换,换回30万元。其余被烧的人民币,该公司已与保险公司达成协议,将在三日内全额赔付。
负责押运的人员介绍,事发当日,他们开车行驶至距金桔收费站约1公里时,突然发现车头处冒烟并伴随有焦味,马上下车查看。不一会车头处就蹿出火苗,他们马上试图用车载灭火器灭火,但灭火器已失效。随后,他们将车内的11箱钞票转移,这些押运箱中,有胶质箱子也有铁皮箱。但由于风势太大,冒着一米多高火苗的大火很快引燃了放在一旁的钞票箱和灌木丛,进而火势蔓延到旁边山上。
11时45分,消防官兵到达现场时,整个车几乎已经烧完,现场浓烟滚滚,车辆下方位置还存有刚燃烧的大量现金。经消防官兵扑救,火被扑灭。
据悉,当天广西贵港市金盾保安押运有限公司所押运的钱款包括:广西横县六景至钦州的高速公路7个收费站的款项,该段高速路内的两个加油站的款项及一个便利店的款项。
新京报动新闻综合广西日报、央视、中新网整理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