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官微消息称,四川江油一女民警近日因核查辖区“实有人口”,平均日拨100余个电话,被电信运营商以频繁拨打电话、涉嫌电信诈骗为由对其停机。目前涉事运营商已向公安作出答复。
此事披露后,网友质疑,不少诈骗、骚扰电话畅通无阻,民警正常工作多拨些电话就被认定为“涉嫌诈骗”,让人哭笑不得:该拦的拦不住,不该拦的咋就被误截了?
而这种“正打歪着”的情况并非个案。今年6月,武汉某快递小哥一月内5次被停机,原因也是“呼出频次过高”。此外,还有小区物业、供水抢修等通话频繁的单位工作电话遭“停机”。
我们不该要求运营商在治理诈骗和骚扰电话时,做到不误伤,但如果手机呼出频次高就被认定“诈骗嫌疑”,未免简单粗暴。
按理说,手机用户每天拨打多少电话,是其合法权利,除非其用户协议上设有“限量呼叫”条款。尤其是那些快递或外卖小哥,每天都会跟大量客户联系,以平均日拨电话数量作为是否停机的标准,显然不妥,甚至是侵权。当然,这里的“侵权”概念,并不适用于诈骗和骚扰电话的机主,因其侵权在先。
但不管怎么说,认定诈骗和骚扰,不该省略必要的核实程序而“不审即判”,更不宜只以“可能性”来判断。否则,对无辜用户来说,被停机的麻烦未必比被骚扰要小。
拦截诈骗和骚扰电话,是运营商义不容辞的责任,而履行责任应有举证确认的标准。这对运营商来说,有难度,但并非没办法。仅以通话频次为认定依据,难免跟算法时代的技术要求不搭。
此前曾有运营商称,根据相关规定,被误停的电话用户如需恢复正常使用,可前往营业厅签订承诺书,上报审批同意后复机开通。这在提供了“救济通道”的同时,却也给人以给用户附加义务之感:用户电话被误停已是权益受损,还要去营业厅承诺、经审批同意才能复机开通,也是将运营商应承担的责任和成本转嫁给了用户。
归根结底,打击电信诈骗也得精准拦截,在已有技术手段下尽量避免误伤。
□马涤明(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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