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观察家
日前,网传一位已在温哥华读书15个月的中国籍学生在重返当地入境时,因被加拿大边境服务局(CBSA)在手机中检出微信群聊中有疑似未成年人色情视频,因此被原地遣返;此外,还有多名中国人因表情包“黄”而被CBSA遣返。
一时间,这引发中国网民热议:不就几个图和视频吗,又不是“玩真的”,何必动真格?殊不知,这在加拿大真不是什么小事。尽管眼下该消息仍是单方信源,但发生在加拿大不乏可能性。
应看到,加拿大是全球对涉童色情犯罪行为打击最严厉的国家,自2002年起,加拿大就立法规定,任何人在网络浏览中发现儿童色情内容,都必须履行“通知并删除”义务,否则便有违法之嫌;2005年起立法实施“强制性最低处罚”;2006年起开辟专用儿童色情公共举报热线,成立专门侦查、打击儿童色情犯罪的“联邦儿童剥削协调中心”……一旦被认为涉嫌“涉童色情犯罪行为”,只要罪名成立,将获得“强制性最低处罚”,刑期为6至18个月。就此看,上述学生被遣返,其实不奇怪。
如果您乘坐加航班机,就会在机舱电视里看到以政府名义发布的“反儿童色情国家广告”,即便外国人来加,也有义务“入乡随俗”,配合加拿大的反儿童色情行为,否则一样严惩不贷。2011年底,一百多名来加拿大新斯科舍省游学的澳洲中学生用黑莓手机互传裸照,结果就惊动当地警队,惹出天大风波,当地警方还专门在电视节目中解释“什么是儿童色情犯罪”。
这并非欺负外国人,如果是“本国居民”只会罚得更狠:加拿大人克里斯托弗,自2000年起在泰国、韩国和越南等地以“辅导英语”为由猥亵男童,并在互联网上贴图炫耀,其头像经过处理,看上去只是个模糊漩涡。但加拿大警方为抓捕此人不惜工本,先是设法还原头像,继而联络国际刑警组织发布红色逮捕令全球搜捕,花了足足7年时间,最终在泰国将此人捉拿归案,引渡回国受审。
实质上,自本世纪初起,很多国家纷纷加强对恋童癖和涉童色情内容的打击力度,如2012年美国联邦调查局(FBI)在本·拉登死亡一年后更新其“十大通缉犯”名单,取代拉登被通缉的,就是时年30岁的前私立学校教师、涉嫌拍摄儿童色情照片的埃里克·贾斯丁·托特。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只要涉及未成年人,“小黄图”、“带色表情包”之类就不是什么小事。
中国是世界上对涉性犯罪打击力度较强的国家,但由于认知和其他种种原因,至今对涉童色情内容、恋童癖等缺乏专门惩罚标准,并未将之和一般色情产品传播、涉性违法行为区分开来,予以特殊重视和特别处罚。正因如此,才让许多国人产生手机上有儿童色情内容“不过是小事”的错误认识。
因群聊、表情包“太黄”被遣返不是笑话,也不是噱头,其关键问题在于跟未成年色情内容有关。对国人而言,有必要通过这类“匪夷所思”的个案,知悉并理解国外在涉性问题上并非一味以宽为主、“只要涉及未成年人就零容忍”的态度;对有关方面来说,也该以此为借鉴,采取些措施,弥补法律和公众认知上的漏洞、误区。
□陶短房(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