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论风生

  这位社区干部并非能量通天,而只是该社区由村委会改制而来,手中有地,因而在城中村改造过程中“坐地起价”,大捞了一笔。

  近日,媒体报道:西安一个小小的社区主任,在土地开发过程中,向开发商索贿单笔达5000万元;因两委班子有不同意见,他便唆使开发商“用钱开路”,给每个班子成员行贿30万元,最终促成“一致通过”。西安市雁塔区纪委近日查办的东滩社区干部腐败窝案,令一个由社区主任主导的“腐败同盟”浮出水面。

  有些地方村官富得流油,不是新鲜事。但像西安雁塔区东滩社区主任涉案金额1.2亿元,单笔索贿5000万元,还是把人惊呆了,这是谁给他的胆量?这位社区干部并非能量通天,而只是该社区由村委会改制而来,手中有地,因而在城中村改造过程中“坐地起价”,大捞了一笔。

  像他这样狮子大开口并得逞的,比较罕见。但这些年来,随着城市迅速扩张,许多地方的村委会、社区都拥有大量土地资源,村主任、社区主任等基层干部虽然级别低,但实权不小,成为炙手可热的人物。

  这起案子提醒了一点,对村、居基层干部的监督不可懈怠放松。在轰轰烈烈的反腐进程中,这些基层干部充其量只是苍蝇、蚊子,但其危害性一点也不小。如以这位社区干部的涉案金额,比起落马高官来一点也不“逊色”。

  在日常监督中,对基层干部的制度约束看似不少,如基层的自治与选举制度、又如村级财务公开制度等。但在实践中,由于基层民众监督力量较弱,基层干部与镇、街道干部经常形成“利益共谋”,难免导致既有监督机制被架空。对此,有必要在提高基层自治水平的基础上,加强基层纪委部门和监察部门的日常巡查监督。特别是针对基层土地征用、工程建设等事项,应有专门的审计与监管措施,让其不敢胆大妄为。

  说起来,基层干部可能贪腐的领域不多,其手段也不见得高明,只要抓住重点,割断其攫取非法利益的链条,便可有效防范“小官巨贪”等现象。村委会、居委会等基层组织不是“法外之地”,让法纪真正发挥积极作用,就要把监督力量下沉到基层去,让基层干部眼里有法治,心中有敬畏。

  □顾昀(媒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