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论
五中全会在创新问题上,最大的突破是提出全面创新的观点,指出要“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等各方面创新”,并且将理论和制度的创新居于更加重要的位置。
十八届五中全会于昨日闭幕,会上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从五中全会公报来看,其核心目标是在下一个五年的发展周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两个百年目标”的第一个目标。而这一切建成的关键靠什么?
下一个五年,中国不可能继续走过去靠简单的投资和模仿是实现经济扩张的老路,因为这条路的一系列“约束条件”已经到了天花板。当下的中国经济,传统的增长动力趋弱,包括制造业、人口红利、投资、房地产、出口、消费在内的六驾马车都已经筋疲力尽,难以为继,在缺乏创新的情况下,中国经济面临下滑的风险。模仿追赶式的增长走到终点,要么创新实现飞跃,要么跌入中等收入陷阱。
但是,何谓创新,如何创新?在这个问题上,过去存在的最重大的误区就是讲创新等同于“技术创新”。五中全会在创新问题上,最大的突破是提出全面创新的观点,指出要“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等各方面创新”,并且将理论和制度的创新居于更加重要的位置。这是一个认识层面的进步。
人类自工业革命以来,经济增长突破“马尔萨斯陷阱”,根源在于创新,而工业革命的爆发,从现在来看,不仅仅是因为出现了一些新的技术,更重要的是,当时形成了推动创新的一系列制度。
道格拉斯·诺斯在其《西方世界的兴起》中将西方的崛起归结于制度。认为西方世界之所以能够崛起,就在于它发展出一种有效率的制度安排。按照这个逻辑,英国之所以爆发工业革命,就有了制度的必然性。早在工业革命爆发之前,英国无论在现代财政制度、产权制度、专利制度还是金融制度层面都已经为“工业革命”的爆发扫除种种的障碍。
诺斯的解读,也得到了著名经济学家希克斯的印证,在希克斯看来,英国工业革命本质上不是技术革命,而是金融革命。因为工业革命时期那些技术其实早已经出现,而只是在有了股份公司、现代证券制度和专利保护制度之后,技术才成了最重要的生产力。
五中全会提出“形成促进创新的体制架构”,“加快形成有利于创新发展的市场环境、产权制度、投融资体制、分配制度、人才培养引进使用机制”等,并且提出在现代财政制度、税收制度、金融制度层面进行完善。这种将创新回归至“制度”,重视创新体系建设的做法,无疑是对创新的本质有了更高层面的认识,这等于在构建一种成为创新型国家的制度支撑体系,营造一种环境。
中国成为创新型国家的最大障碍绝非技术层面。就中国在技术层面的创新能力而言,中国已经具备了成为创新型国家的基础。尽管在一些原创性和关键性的技术领域,中国和一些先进国家仍然有不小的差距,但中国成为创新国家的真正软肋仍然在环境、体制和机制。比如,在体制机制上,鼓励创新的环境仍然存在很大不足;在知识产权保护上,还比较薄弱;在文化上还缺乏对创新者的包容;在教育上,目前的教育体系仍有待改进;在金融制度上,金融还难以为创新提供更强大的支持。
在未来五年,只要我们全面创新,鼓励和支持全面创新,中等收入陷阱就不是问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也不难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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