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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
公式火,火焰。《尚书》:“若火之燎于原,不可向迩。”
公式焚毁,焚烧。《左传》:“夏,成周宣榭火,人火之也。”
公式古代兵制单位,十人为火,后作“伙”。《通典》:“五人为列,二列为火,五火为队。”
公式兴隆,出名。唱了一首好歌就火了。
□霁舟 语言学学者
“火”是一个基本词,在任何语言中恐怕都是。我们一上学,“火”都是必须首先学的。美国有个语言学家叫斯瓦迪士,通过分析不同的语言,做了一个含有207个词儿的核心词表,他认为基本上所有语言都有这两百多个词儿,只要认识这些词儿,就可以用该语言进行最基本的沟通。这些词儿中,毫无疑问,有“火”。
“火”之所以是基本词儿,是因为人的基本需求离不开“火”。是“火”让人告别“茹毛饮血”,从未开化步入文明。《礼记》上说:“未有火化,食草木之食,鸟兽之肉,饮其血,茹其毛,未有麻丝,衣其羽皮。”但人类对“火”始终又爱又恨,那是因为小火为“火”,大火就是“灾”了。东汉的刘熙曾写过一本从声音的角度探究词语得名之由的书,叫《释名》。里面对“火”的解释很有趣:“火,化也,消化物也。亦言毁也,物入中皆毁坏也。”可见,“火”不仅可以发光,发热,照亮黑暗,烹煮食物,同时也能消化万物,焚毁一切;更有怒火、欲火、无名火支配着你我。
去年8月,一个叫“秦火火”的人突然“火”了。“秦火火”原名秦志晖,为了“火”,取名“秦火火”,不仅一人“火”,还与人结成“火”,使用“淮上秦火火”、“东土秦火火”等微博账户,策划并制造传播谣言,编造铁道部向7·23动车事故外籍遇难旅客支付3000万欧元高额赔偿金、杨澜向希望工程虚假捐赠、中国残联主席张海迪具有德国国籍等一系列违法犯罪事实。结果,秦志晖人是“火”了,但也“毁”了。昨日上午,“秦火火”出庭接受宣判,一审被判有期徒刑3年,成为自去年“两高”出台相关司法解释以来,首个获罪的网络造谣者。
面对“秦火火”事件,我们要问“秦火火”为什么会如此之“火”?古语云:“施薪若一,火就燥也,平地若一,水就湿也。”就是说,木柴都是一样的,但是燃烧起来,火总是往干燥的地方烧。我们必须看到,“秦火火”这把“火”之所以烧这么大,是因为他造谣总是借着社会问题的“易燃点”找对象。洋土不均、官与商的利益交换、诈捐、裸官,哪一个问题在民众心中不是低燃点,点火就着?秦火火为了“火”,为了利益,专找低燃点来激发社会公众心中的那把怒火,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造成恶劣社会影响,这是其可恶可恨之处。
火自己,毁别人,最后连自己也在这场火中被毁了。这就是为“火”而“玩火”,最终“玩火自焚”。但通过这个事件,也应该认识到,当下社会也存在一些“消防隐患”,需要“防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