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观察家

  曲折的唐慧案,并没有因为一审败诉而告结束,据报道,她表示,“我还要上诉。”

  从程序上来讲,唐慧如果不服一审判决,可以向湖南省高法提起上诉。可以预见的是,唐慧案将迎来二审的交锋,唐慧能否获得公正的判决,还有希望。同时,纠正错误、树立司法公信,也还有机会。

  不管怎样,大家都应该看到,一审判决唐慧的败诉,已经产生了怎样的社会影响。很多人,从唐慧悲愤的泪水中,看到的是绝望和对司法的失望。舆论普遍认为,唐慧案一审判决,捍卫的是劳教,而非公民的权利、司法公正和法律精神。永州法院一审判决将一朵“恶之花”,传到了上一级法院。是继续“击鼓传花”的危险游戏,还是让正义伸张?

  一审判决是采纳了永州劳教委的意见,认为:当初省劳教委撤销对唐慧的劳教决定,是出于“人文关怀”,劳教决定本没有违法。但是,当初省劳教委是适用《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目,即“明显不当的”,撤销对唐的劳教决定的;这一目的前文赫然写着,“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复议机关可以决定“撤销、变更或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

  显然,“明显不当”即是行政违法,行政违法即应启动国家赔偿,公民被违法限制人身自由,即应获得国家赔偿。这个道理本不复杂,我们期待湖南省高法能在二审判决中还唐慧一个公道。正像唐慧对一审判决的总结“抓人说违法,放了说关怀”,这种前后矛盾、总是有理、绝不认错的逻辑,是在践踏公民对于法律的信心。

  劳教改革是大势所趋,但不改革,不代表司法机关可以无所作为,对于一些地方滥用劳教手段打压公民,理应通过司法审查的手段,及时纠错,这不必等到相关改革正式实施。

  唐慧是因为她质疑当地司法不公不断信访,才被劳教的。唐慧获得国家赔偿,则意味着之前当地政府机关对她的处置是错误,乃至违法的,可以想见法院判决的压力不小。但法院有担当,司法才有公信,我们希望二审法院能排除干扰,忠于法律,忠于事实。

  唐慧案备受关注。就在唐慧案一审败诉当天,《人民日报》在其官方微博称:“中国梦的感召力,不仅在于国家的强大,更在于个体的幸福与尊严。唐妈妈的泪水,不该成为中国梦的痛点。”一个为给女儿讨公道的母亲,却被劳教、身陷囹圄,僭越了所有正义的底线。唐慧能否通过诉讼讨回公道,是国家法治水平的试金石。

  舆论不能代替法院的审判,但本案的是非曲直并不复杂。去年湖南省劳教委撤销对唐慧的劳教决定时,本案的是非已经揭晓。当下案件的关键在于:政府有没有认错的勇气?法院有没有坚守法律的勇气?希望二审法院能顺应中国法治进步潮流,以个案的公正推进整体的司法进步。法治中国,是每一个关心唐慧人的中国梦。

  □徐明轩(法律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