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谈嘉宾】 辜胜阻(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民建中央副主席)

  1 重心:首先是“人的城镇化”

  城镇化是一个涉及改革最多的领域。比如户籍制度改革、土地制度改革、公共服务体制改革、财税体制改革、保障房和住房制度改革等。

  新京报:你曾说“新城镇化是最大的增长新引擎和发展新红利”,依据是什么?

  辜胜阻:从2008年到现在,我们受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面临最严重的挑战是产能过剩,最需要的资源是市场需求,而城镇化涉及几十个产业,它可以产生巨大的市场需求,用城镇化稳定GDP增长的潜力很大。

  可以说,新城镇化是继人口红利以后最大的发展红利。作为发展红利的人口红利有三种:一是无限供给的“量大价廉”人口数量红利;二是通过人力资源开发形成的人口质量红利或人才红利;三是通过资源配置改变人口分布而形成的人口城镇化红利。

  当过去以“量大价廉”劳动力为特征的人口数量红利消失后,我们就要靠改变人口城乡分布形成城镇化红利。

  新京报:问题是如何将改革的“最大红利”和城镇化“最大潜力”结合起来?

  辜胜阻:应该说,新城镇化是改革再出发的新起点。

  现在社会期盼改革,城镇化是一个涉及改革最多的领域。比如户籍制度改革、土地制度改革、公共服务体制改革、财税体制改革、保障房和住房制度改革等,我们总结了十大改革。应该讲,通过城镇化这个“抓手”,可以实现我们的经济体制改革,多方面地推动改革。

  把城镇化这一最大潜力变为经济发展的最大动力,关键是让进城者有就业和创业的机会,能安居乐业,实现安居梦、创业梦和市民梦的三大梦想。

  30年前小平的教育改革使一小部分的农村青年通过高考跳出“农门”,今天需要通过户籍改革使大量的农民工市民化;30年前小平改革从农村生产责任制开始,从农民开始,今天改革需要从城镇化开始,从农民工开始;20年前小平南巡引发体制内精英下海创业潮,如今需要激发新一轮的创业潮,带动农民工创业就业。

  新京报:你认为新型城镇化的重心是什么?

  辜胜阻:新城镇化是实现平等的新理念。两亿多农民工实现了地域的转移,从农村到城市;然后,职业的转变,从农业到非农产业,但是他们没有实现身份的转化。

  所以,这次新城镇化的重点是“人”,也就是要解决“半城镇化”问题,实现让进城人口市民化。户籍体现了不平等,改革就是要针对户籍推动转移人口的市民化。完全的城镇化,要使进城人口实现“三维转换”:从农村到城镇的地域转移、从农业到非农业的职业转换,以及从农民到市民的身份转换。发达国家的城镇化基本上是“三维转换”一步到位,而中国进城人口虽然实现了地域转移和职业转换,通过非农化而成为农民工,但还没有市民化。

  2 困境:破除“不平等的福利和待遇”

  一方面表现为城市“取而不予”,农民工难以享受到市民同等的子女教育、医疗服务、社会救助等基本公共服务,另一方面企业“用而不养”,农民工在工资、社保、福利、培训等方面受到亏待。

  新京报:目前推动新城镇化的最大困难就在于“市民化”?

  辜胜阻:可以这么说,虽然目前我国城镇化率已超过52%,但是城镇户籍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却只有35%。2.7亿多生活在城镇里的人没有城镇户口和享有城镇居民待遇,“半城镇化”现象很突出,就是很多农民工“就业在城市,户籍在农村;劳力在城市,家属在农村;收入在城市,积累在农村;生活在城市,根基在农村”,户籍制度构筑了两种身份在利益上的严重不平等。进城农民工的市民化,最关键的是实现常住人口的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

  目前,进城农民工承受着“同工不同酬”、“同工不同时”、“同工不同权”的不公待遇。一方面表现为城市“取而不予”,农民工难以享受到市民同等的子女教育、医疗服务、社会救助等基本公共服务,另一方面企业“用而不养”,农民工在工资、社保、福利、培训以及劳动力信息服务等方面受到亏待。

  同时,进城农民工还常常面临拖欠工资的问题。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和公共服务需求未能得到有效保障。

  新京报:很多人认为“农民工市民化的关键是户口问题”,你怎么看?

  辜胜阻:我不同意这个观点。把农民变为市民,如果只是把他的户口改变了,没有城市稳定的就业,没有相应的公共服务,那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市民化。80%的农民工在城市就业是不稳定的,如果没有稳定的就业,也很难市民化。

  所以,我提出,市民化基本上就等于稳定的就业加上安居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这是市民化的关键。当然,户籍改革,户籍改革应该因城而异,特大城市、超级城市,一下子放开户口,后果不堪想象,中小城市、县城和县域中心镇则可以放开户籍。在相当多人不稳定就业的情况下,我们要“因群而异”,就是有些有稳定住所、工作和收入,并基本融入城市的“沉淀型”流动人口,应该优先让这一类人市民化。

  3 路径:建立“成本负担机制”

  要完善以均等化为导向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强化输入地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全面实行农民工随迁子女在输入地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政策,逐步降低随迁子女接受高中教育的进入门槛。

  新京报:中国社科院发布的蓝皮书指出,今后20年内,中国将有近5亿农民需要实现市民化,人均市民化成本为10万元,为此至少需要40万亿-50万亿元的成本。但是,您也提出农民工市民化是一项高成本的改革,农民工要穿上市民的就业、教育、医疗、住房、养老这“五件衣服”,需要大量公共投入。之前城镇化发展缓慢,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城市不愿意承担这个成本。该怎么解决?

  辜胜阻:农民工市民化有三个方面的特点。首先是面大量广,市民化的任务艰巨。2.7亿农民工不可能在很短时间里实现。第二,高成本,刚才也讲到,仅就基本的公共服务来讲,这个需要人均投入10万人民币。现在关键是这个成本怎么分担,如何建立成本的负担机制,有序地稳步地推进市民化。第三,最大的难点是要为这些农民工提供稳定的就业机会。

  新京报:这个“10万人民币”数据来源是哪里?

  辜胜阻:这一测算来源于中国社科院发布的蓝皮书和其他研究机构。我们认为这一测算符合现实,比较可信,但要注意不同城市差别很大。

  新京报:推动户籍制度改革,能解决人的城镇化问题吗?

  辜胜阻:户籍制度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需要深化配套制度的改革。

  户籍制度改革可以采取“分类指导,因城而异”的原则,按城市类型、经济规模和人口特征采取不同程度的户籍迁移管理办法。

  对于大城市,既不能一步彻底完全放开户籍,也不能关死城门,堵住农民进城。户籍改革还要因群而异,要优先把有稳定劳动关系、长期举家工作、生活在城市,有稳定住所、工作和收入,并基本融入城市的“沉淀型”流动人口逐步转为城镇居民。

  对于中小城市,要向进城农民工打开城门,鼓励其进城落户。对于县城和县城中心镇,则要敞开城门,让农民自由进城。要加快实施全国统一的居住证制度,努力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依据居住证按常住人口全覆盖。

  新京报:从常识看,关于新城镇化的所有改革,都应围绕“人”的基本公共服务需求,对吧?

  辜胜阻:当前,应按照十八大报告提出的“努力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的目标要求,研究和探索按照城镇常住人口规模来统筹规划公共资源和服务,把农民工纳入城镇公共服务体系,综合考虑农民工的基本公共服务需求,促进转移人口在基本公共服务方面与城市居民享有同等权益。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实现,有赖于健全的制度安排、足够的资源投入、多元的参与主体以及有效的运行机制,需按优先顺序分步推进。要完善以均等化为导向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强化输入地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全面实行农民工随迁子女在输入地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政策,逐步降低随迁子女接受高中教育的进入门槛,促进教育资源的均等化。

  4 误区:警惕“城镇化的陷阱”

  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城镇化是建立在产业化及产城融合基础上的,而不能靠房地产泡沫。防止城镇化的“房地产化”需要从根本上控制地价,使房价回归合理价位。

  新京报:我看你在一些讲话中也提到,城镇化要避免掉入陷阱,应保持审慎的态度。

  辜胜阻:正因为城镇化的作用举足轻重,所以一定要谨慎推动,城镇化健康发展需要趋利避害,防范一些地方把好事办歪,进入误区,掉入陷阱。

  根据调研,我认为目前城镇化要防范五大陷阱。第一,要防有城无市的过度城镇化,城镇化缺乏产业支撑,避免使新市民变游民、新城变空城的“拉美化陷阱”。

  第二,要防有速度无质量的城镇化,避免地方一哄而起搞大跃进,一味追求城镇化的高速度和规模扩张,陷入“速度至上陷阱”。

  第三,要防城镇化的“房地产化”,过度依赖土地财政,避免过高地价推高房价、陷入“卖地财政陷阱”。

  第四,要防地方政府以地生财,消灭村庄,迫使农民“被上楼”、农村被城镇化,陷入“掠夺式发展陷阱”。

  第五,要防特大都市“大城市病”,避免重物的城镇化而轻人的城镇化,陷入高楼林立而居民幸福感下降、人口膨胀、环境恶化、资源粗放开发陷阱。

  新京报:根据一些报道来看,有地方可能会掉入这种陷阱。在新一轮的新城镇化中,该怎么办?

  辜胜阻:近来确实有地方片面理解城镇化,采取行政手段,征用农地,使得人口快速城镇化、土地高速非农化。这种对待农村城镇化“大干快上”的做法,缺乏冷静思考、科学抉择和合理规划,违背了城市发展规律,很可能欲速而不达。当前一些地方为高速城镇化,付出了巨大的社会代价。如盲目追求GDP而忽视城市环境质量;过度发展 “半城镇化”,使农民工边缘化问题严重;人口转移以非家庭式的转移为主,形成大量留守儿童、留守老人和留守妇女“三留人口”,影响农民工三代人的幸福。

  正因为此,必须推动城镇化发展观念的转变,将以人为本和生态文明的理念和原则融入城镇化的建设过程中,完善政府绩效考核标准,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实现城镇化的“集约、智能、绿色、低碳”发展。

  新京报:现在还有一种所谓的规律,一个地方是否城镇化,一个显著标志就是房价涨幅加快,您如何看?

  辜胜阻:在控制房地产泡沫和促进新型城镇化方面似乎有逻辑悖论:如果要控制房地产泡沫就不能城镇化;想要城镇化,房地产泡沫就相伴而生。

  实际上,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城镇化是建立在产业化及产城融合基础上的,而不能靠房地产泡沫。防止城镇化的“房地产化”需要从根本上控制地价,使房价回归合理价位。

  为此,防止城镇化的“房地产化”要标本兼治。一方面要采取多种措施加强房价调控,使房地产“去泡沫化”。比如可以吸引民间资本参与城镇建设,逐步取代城镇建设依赖土地出让金的局面。逐步构建一个既包括高端、中端、低端商品房,又包括保障房的多层次的住房供应体系,满足不同消费群体的住房需求,以实现住房市场的供需匹配。

  另一方面,应借鉴国际经验,探索利用法律、税收、金融等措施调控社会闲置房源,减少空置率,抑制投资性住房需求,加强房价管控,使房价回归合理。

  ■ 相关链接

  全国政协委员、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陈锡文:

  人口城镇化明显滞后

  从国际经验来看,有些国家未能处理好城镇化推进阶段城镇与农村的关系,造成农业衰弱、农村凋敝、农民贫困,这种现象在拉美国家仍然存在;更多的国家是在发现了问题之后,再回头抢救,所以付出代价很大。对不同功能土地要有综合规划,形成一个区片价格,最后一定是形成一个均价来进行补偿。城镇化不同阶段,土地政策是不一样的,需要分阶段考虑,但有一条,必须保障农民的长远生计。从这个意义上讲,改革征地制度的起步点就是提高补偿标准,现在最需要改革的,就是土地政策中的补偿问题,从实践来看,各地执行中补偿差距非常大,破坏了法律的严肃性。此外,如果继续以农业产出标准来进行补偿,显然是不合时宜的,因为已占用的土地将不再用于农业生产。

  全国政协委员、经济学家厉以宁:

  城镇化不要一窝蜂

  什么是中国最大的风险?我认为最大的风险仍然是金融。金融风险在什么地方呢?我个人的看法是,经济增长总是依赖于投资的拉动,现在就结合了城镇化,城镇化的资金从哪里来?地方的筹集,包括用它的债务平台。假定投资又出现了过剩、产能过剩。除此以外我们还要注意到,增长要有效率,假定增长没有效率,金融大量的发放以后,债款怎么还,地方的压力增大了,这个是我们要预防的一个风险。所以,城镇化不要走过去的老路,一谈到城镇化,全国一窝蜂而起,大量花钱,要盖得漂亮,这些都会促成金融方面危机的发生,一个银行倒闭了就一连串地倒闭,一家企业陷入债务危机,资金链就断了,相互就欠债了,这个要预防。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院长温铁军:

  城镇化一定是“去城市化”

  城市化和城镇化是完全不同的概念。城镇化的概念在很大程度上,是将县级以下的城镇集中,在最短半径中让最多的农民获得非农就业机会。所以城镇化一定是一个去城市化的过程。加大农村的基础建设、保持农舍、维护原有的农村社区建设,这是保障农村成为经济发展“蓄水池”的作用。蓄水池的“水涨水落”与经济危机的可调节程度和社会稳定程度有必然的关系。真正合理的方式,我们说是利用现在生产过剩,或者叫做资本全面过剩的这样一个困境,经疏导让它向城镇化方向去投资。

  以上内容据新华社、《21世纪经济报道》等媒体报道

  新京报时事访谈员 高明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