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李一凡)浙江宁波男子俞伟国被传唤后在派出所死亡,涉事6名辅警获刑,其中4人因自首获轻判,引发死者家属不满。今日(4月8日),新京报记者从鄞州区检察院获悉,针对家属提交的抗诉申请,经审查,“不予抗诉。”家属方面表示,已依法向上一级检察院提交抗诉请求,“请求指令鄞州区检察院提起抗诉。”
死者家属于今日(4月8日)收到了鄞州区检察院出具的《抗诉请求答复书》,检方称“经审查,不予抗诉。” 受访者供图
一审法院:死者生前多次求医遭拒
新京报此前报道,53岁男子俞伟国酒后与小区保安发生争执,在去年4月19日深夜,被传唤至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钟公庙派出所后,突发心功能障碍死亡。家属提供的尸检报告显示,俞伟国因自身冠状动脉粥样硬化、心肌桥合并心脏肥大,在醉酒、头部损伤及人为控制等因素作用下促发心功能障碍死亡。此外,俞伟国周身存在多处骨折,其中左侧第7、第8根肋骨骨折,周围肋间肌轻度出血,符合遭钝性外力作用,但损伤程度不足以致死。
今年3月31日,鄞州区法院认为,韩义根、刘鑫、林驰霄、石家辉、陈浩和吕敏6名被告人,作为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一人死亡的重大后果,构成玩忽职守罪,但因事发后6人主动到鄞州区监察委接受调查,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可依法从轻处罚。最终,6名涉事辅警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至1年不等,“其中,林驰霄、石家辉、陈浩、吕敏缓刑1年。”
判决书显示,视频录像中,俞伟国生前最后时刻曾多次表示“头疼需要就医”,并提出“自己有心脏病需要就医”,均遭到拒绝。
因不认同检方提出的“玩忽职守罪”指控及一审判决,俞伟国家属于4月3日向鄞州区检察院递交了《刑事抗诉申请书》,“我们提出应以间接故意杀人罪追责。”
《刑法》规定,间接故意杀人罪,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导致当事人死亡的后果,但主观上放任这种危害行为的发生,从而导致当事人死亡。
鄞州区法院出具的《刑事判决书显示》,6名辅警犯玩忽职守罪,被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一年不等,“其中,林驰霄、石家辉、陈浩、吕敏缓刑一年。” 受访者供图
申请抗诉被驳,向上一级检察院再申请
今日(4月8日),新京报记者从鄞州区检察院获悉,针对家属提交的抗诉申请,经审查,“不予抗诉。”
鄞州区检察院出具的《抗诉请求答复书》显示,俞伟国家属请求该院对被告人韩义根、刘鑫、林驰霄、石家辉、陈浩和吕敏犯玩忽职守罪一案的一审判决,提出抗诉,“经审查,该院决定对鄞州区法院(2019)浙0212刑初879号判决书不予抗诉,特此答复。”
对于该结果,今日上午,俞伟国的家属告诉新京报记者,“我们已依法向市检察院提交抗诉请求。”
《申请书》显示,申请人现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五百八十九条“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在上诉、抗诉期限内,发现下级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抗诉而没有提出抗诉的案件,可以指令下级人民检察院依法提出抗诉”之规定,请求贵院依法履行职责,指令鄞州区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
校对 陈荻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