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 马瑾倩)中华遗嘱库3月28日发布《2019中华遗嘱库白皮书》,数据显示2019年订立遗嘱的人群以独生子女家庭为主,占比47.75%,无子女家庭的人群虽然占比最小,但2019年有小幅上升。

 

据悉,七年来,中华遗嘱库已经在北京、天津、广东、江苏、广西、上海、重庆、杭州、新疆等9个地区建立了遗嘱登记中心,向60周岁以上老年人提供免费立遗嘱服务。截至2019年底,中华遗嘱库已向社会提供遗嘱咨询19.5万人次,登记保管遗嘱16.5万份,目前已生效遗嘱781份。

 

独生子女父母占立遗嘱人“半壁江山”

 

白皮书数据显示,2019年订立遗嘱的人群以独生子女家庭为主,占比47.75%,其次为2-3名子女家庭,占比43.47%;无子女家庭的人群虽然占比最小,但2019年有小幅上升。订立遗嘱人群的家庭结构近年来分布比较均匀。

 

对这一现象,中华遗嘱库管委会主任陈凯认为主要是由于观念变化导致的结果。“以前人们认为遗嘱是为了防范子女争夺财产,认为多子女家庭才需要立遗嘱。可是随着社会发展,大家发现遗嘱不只是为了防范纠纷,更能够避免家庭财产损失。”

 

白皮书显示,60周岁以上立遗嘱人有11.91 %的人立遗嘱的原因是为了防止子女离婚导致家庭财产流失。陈凯表示,这些数据都表明人们的法律意识增强,保护自己家庭财产的需求更加明确。

 

老年人遗嘱渐趋向优先保障配偶晚年生活

 

近年来,老年人一方过世,另一方生活受影响的情况屡有发生。陈凯表示,“有相当一部分老年人一方面希望房产由子女继承,又担心老伴居住受到影响;如果将房产指定由老伴继承,又担心老伴再婚将房产转赠给外人。”

 

白皮书数据显示,3年间,遗嘱中“子女直接继承”的比例逐年下降,而“配偶先继承,子女后继承”的比例逐年在上升,“说明群众开始普遍意识到要优先考虑保障配偶的晚年幸福生活。”中华遗嘱库北京第二登记中心主任崔文姬表示。

 

陈凯表示,目前正在审议的民法典草案中,对居住权和遗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有望解决这一难题。“民法典规定可以通过遗嘱设立居住权,这就意味着,房产在当事人去世后,可以由其指定的人居住,但居住权不能转让、继承,因此居住人在世的时候可以居住,但在居住人去世后,房产的归属仍然由产权人控制。这极大地方便了老年人对自己权益的保护,既可以照顾配偶的生活,也维护了家庭财产的利益。”

 

生效遗嘱中,心脑血管疾病和肿瘤因素比例最高

 

据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2010年中国人均预期寿命为74.9岁。而京沪等发达地区人均预期寿命已过80岁。生效遗嘱数据也反映了这一趋势。

 

7年间共有781份遗嘱生效,意味着有781位立遗嘱人去世。白皮书回访统计发现,生效遗嘱的立遗嘱人平均去世年龄为81.2岁,最高年龄为98岁。

 

同时回访统计还发现,生效遗嘱的立遗嘱人的去世原因中,心脑血管疾病和肿瘤(癌症)去世比例最高,分别达到23.8%、22.9%。

 

白皮书数据还显示,2013年至2019年间,781份生效遗嘱中,576份遗嘱直接办理财产继承手续,说明遗嘱得到了所有继承人的认可;有205份遗嘱进入调解程序,调解成功的有165件,占比81%;目前仅有5件仍在调解或诉讼中。越来越多的群众对遗嘱表示认可。


新京报记者 马瑾倩

编辑 李国君 校对 卢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