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 姜慧梓)记者6月21日从财政部获悉,《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已于近期印发,实施期限至2022年。

 

“农田建设补助资金”指,中央财政为支持稳定和优化农田布局,全面提升农田质量而安排用于农田相关工程建设的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该《办法》由财政部会同农业农村部制定。

 

《办法》规定,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实施期限至2022年。期满后,财政部会同农业农村部将根据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评估,根据评估后结果再作调整。

 

在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实行“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方式,应当用于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排水与节水设施、田间机耕道、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农田输配电、损毁工程修复和农田建设相关的其他工程内容。

 

《办法》强调,该资金不得用于兴建楼堂馆所、弥补预算支出缺口等与农田建设无关的支出。

 

分配方面,农田建设补助资金按照基础资源因素、工作成效因素和其他因素分配,分别占比70%、20%、10%。对农田建设任务较少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可采取定额补助。

 

农业农村部于每年3月15日前,提出当年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的各省分配建议,函报财政部。

 

新京报记者 姜慧梓 编辑 白爽 校对 柳宝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