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 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消息,2019年4月3日,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将罪犯兰邦龙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经最高人民法院复核确认:
被告人兰邦龙与被害人韦某群、韦某韩、韦某果父女三人均系天峨县岜暮乡公昌村村民。2015年2、3月份,韦某韩隐瞒其父母跟随兰邦龙外出打工,后两人未婚同居且于2016年1月3日生下女儿兰某某。
2016年2月16日兰邦龙带韦某韩和女儿回家,后因彩礼问题韦某韩父母反对二人结婚,韦某韩便不再去兰邦龙家与其共同生活、喂养女儿。期间,兰邦龙数次来找韦某韩及其家人协商,亲戚也曾组织双方调解未果,兰邦龙心存不满。
2016年2月27日晚8时许,兰邦龙酒后从家携带事前准备的一把单刃尖刀前往韦某韩家,在韦某韩家二楼客厅见到韦某韩和其父亲韦某群,二人对兰邦龙不予理睬,随后便走进二楼一个房间。兰邦龙跟进房间并责问韦某韩为何不愿与其在一起,韦某韩不予答理,兰邦龙随即冲上去左手抱住韦某韩,右手持尖刀顶住韦某韩的颈部。
后韦某果赶到并趁兰邦龙不备上前抓住其拿刀的手,韦某韩趁机反抗想挣脱,韦某群也拿着一把砌砖刀前来帮忙,在争抢中兰邦龙持刀朝韦某韩、韦某果捅了数刀后欲逃离,被韦某群阻拦,兰邦龙又持尖刀朝韦某群捅刺数刀后逃离现场,韦某群、韦某韩当场死亡,韦某果身体多处受伤。
经法医鉴定:韦某群系被锐器刺伤左肺造成大量失血死亡;韦某韩系被锐器刺伤双肺造成大量失血死亡;韦某果颈部、背部、双手手指的损伤达轻伤二级。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兰邦龙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兰邦龙带被害人韦某韩外出同居并生下女儿后,因婚事不成泄愤报复,持刀连续捅刺韦某群父女三人,致二人死亡,一人轻伤,犯罪手段残忍,情节恶劣,后果和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惩处。故核准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维持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兰邦龙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事裁定。
编辑 林玮琪
原标题:因彩礼问题无法成婚,报复女方杀两人 | 罪犯兰邦龙今日被依法执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