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说:被拍卖的柴犬“登登”,拍卖网站截图
新京报快讯(记者 刘洋)今日(25日),一只四岁的小柴犬登上了司法拍卖网站。在网友大呼可爱、想带走时,也有人质疑作为“活物”的犬只是否可以作为财产进行司法拍卖,为何要被拍卖?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今晚向新京报记者回应表示,该条柴犬被原主人寄养在一家宠物中心内近4年,拖欠寄养费和狗粮费,法院判决生效后多方联系不到狗主人,通过司法拍卖程序,一方面为犬只寻新主,另一方面变现价款执行判决,给付拖欠的寄养费和狗粮费。
拍卖网站显示该条犬只是今天(25日)由朝阳法院登出的,拍卖时间定为11月10日10时开拍,起拍价为500元,截至晚7时许已经有一万多人围观,逾百人报名,近千人设置提醒。一时间这条柴犬爆红网络,发起“为狗狗寻找家”的爱心接力。
新京报记者从朝阳法院获悉,原告是一家宠物寄养中心,2014年8月8日,原告和被告肖某曾签订过《宠物寄存合同》,按一定收费标准(小型犬50元/天、中型犬60元/天、大型犬80元/天)寄养宠物。2014年10月5日,肖某将昵称为“登登”、犬种为柴犬的宠物犬(拍卖的这只小柴犬)交由原告代管,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但就该事实,由肖某在之前填写的《宠物寄存包月卡》上签字确认。2014年11月9日,肖某将宠物犬“登登”接走,随后同年的12月20日,肖某再次将宠物犬“登登”交由原告代管,并办理了包年续费服务,交付服务费10 000元,期限截至2015年12月19日。
在2015年2月15日至2015年2月23日期间,肖某曾将宠物犬“登登”接走,后又送回原告处。但就是这一次之后,这只叫“登登”的小柴犬就再也没有见到主人。原告说,宠物犬“登登”的寄养期限届满后,肖某不仅并未前往原告处将其接走,连相关的寄养费、狗粮费也没有支付,所以向朝阳法院提起诉讼。
经法院审理,原告胜诉,但是执行法官多方联系不到狗主人,因此通过司法拍卖程序,一方面给狗找到一个新家,另一方面变现的价款可以执行判决,给付拖欠的寄养费和狗粮费。
目前,该宠物犬“登登”仍在原告处寄养,如果拍卖成交后,狗将被交由成交的竞买人喂养,拍卖的价款用于执行判决,支付被告拖欠的寄养费和狗粮费。“感谢网友的爱心,我们也希望能够为登登找到一个好归宿。”朝阳法院法官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