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刘洋)今日(18日)下午,北京通州法院召开通州区涉未成年人案件司法审判新闻发布会。会上通报,在近五年发生的涉未成年人受侵害刑事案件中,性侵案74件,占比66.7%,而侵害未成年人的人中6成系师生、家属、邻居等的“熟人作案”。
通州法院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朱长军介绍,从2013年5月至2017年年底,该院未审庭共受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民事案件1710件,刑事案件达224件。在受理未成年被害人权益受侵犯刑事案件中,共涉及未成年被害人111件127人,有74件是受到了性侵害,占比66.7%。其中,强奸案件36件,猥亵儿童案件25件、强制猥亵、侮辱案件9件,容留、介绍、强迫卖淫案件4件。
从被害人主体上看,女性未成年被害人占比达7成,年龄多为10至17岁,15到17岁占了近一半,11至14岁占比19.9%。朱长军介绍,从身份职业上看,未成年被害人中,在校生占比59.1%;已经参加工作的占比30.9%。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被告人与被害人之间是陌生人的占比41.8%,其余则是存在有同事关系、师生关系、邻居关系、亲属关系、恋人朋友关系、甚至父母子女关系等密切关系的“熟人作案”。
其中通过微信交友发生的性侵案占比7.3%。在一则13岁被害女孩被强奸案件中,被告人便是通过网络交友认识了被害女孩,在明知女孩不到14岁的情况下,还强行和她发生了多次性关系,致使被害女孩怀孕并引产。在另一起猥亵案件中,被害女孩8岁,和被告人吴某是同村村民,当事女孩在其父母委托吴某接孩子放学时,被吴某侵犯。
通州法院借此发布白皮书以向相关行业、学校及未成年人家属做出警示,要求加强对未成年人的防范教育,保护未成年人远离不良环境。同时,通州法院未审庭成立“启航驿站”亲情小屋,对未成年人做心理干预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