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王煜)湖南长沙医生江凤林办公室遭患者家属殴打,因不服警方处理决定,将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长沙市政府告上法庭。新京报记者今日(2日)从江凤林处和长沙市中院获悉,一审败诉后江凤林已递交二审诉状,其上诉获法院受理。
新京报此前报道,2017年4月23日,因言语纠纷,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老年科副主任医师江凤林在诊室内,受到患者家属刘白父子殴打。事发第二天,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出具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书显示,江凤林存在皮肤挫伤,“符合钝器外力作用所致”,经鉴定为轻微伤。
长沙岳麓警方一名工作人员向新京报记者介绍,事发后警方曾调取现场目击者和监控画面,冲突全程持续约2分钟,仅能辨认出双方存在拉扯和推搡等行为,并不能证明刘白对江凤林实施殴打。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2017年5月17日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刘白在陪同家人就诊时,因对医生不满在接诊室大声喧哗,纠缠医生,致使诊室工作秩序无法正常进行。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对刘白处以罚款500元。
2018年2月26日,江凤林因不认可处罚情况,对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长沙市政府提出行政诉讼。案件庭审中,警方对于刘白的处罚是否适当,成为焦点。
警方称,处罚决定是在综合考虑刘白行为,以及主动投案情节后作出的。此外“扰乱单位秩序”本身就包括辱骂、围攻单位工作人员等行为。岳麓警方认为,刘白目的是希望通过扰乱就诊秩序得到医院领导重视,从而达到个人目的,其一系列动作“应当认为是扰乱单位秩序的一个整体行为”。
江凤林则提出,按国家卫计委等九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对“殴打医务人员、严重扰乱医疗机构秩序的,必须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不得拖延、降格处理”。据此,江凤林提出警方应重新处罚,并对刘白以严重扰乱医疗机构秩序,予以拘留。
2018年7月18日,记者从长沙市岳麓区法院确认,法院一审驳回江凤林全部诉讼请求。此后,江凤林提出将继续上诉。
新京报记者从江凤林处获悉,目前,其已递交二审起诉状,并获得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