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赵凯迪)利用职务之便,受贿1760余万元。今日下午,安徽省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秘书长、办公厅党组书记杨敬农,因犯受贿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
据安徽纪检监察网消息,经法院审理查明,1993年至2013年,杨敬农先后利用担任安徽省外经贸委(厅)对外贸易管理处副处长、处长、安徽省商务厅副厅长、芜湖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长等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加快项目拆迁进度、解决土地权属争议、工作调动、调配纺织品出口配额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762.0353万元(其中597.0299万元未实际领取)、港币10.8万元、美元3.8万元。
法院认为,杨敬农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
鉴于杨敬农到案后,主动交待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受贿犯罪事实,具有自首情节,受贿数额中有597.0299万元系犯罪未遂,赃款赃物已被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杨敬农当庭未表示是否上诉。
公开资料显示,杨敬农是安徽怀宁人,今年52岁。曾任安徽省人民政府秘书长、党组成员,办公厅党组书记。
2016年12月30日,时任安徽省政府秘书长、党组成员,办公厅党组书记杨敬农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2017年7月20日,经中共安徽省委批准,安徽省纪委对省政府原秘书长杨敬农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