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 王俊)近日,《国家通用手语常用词表》和《国家通用盲文方案》由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规范标准审定委员会审定,经教育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同意,作为语言文字规范发布,自2018年7月1日起实施。

  《国家通用手语常用词表》和《国家通用盲文方案》分别规定了通用手语常用词汇的规范动作和用盲文书写国家通用语言的规则。

  据了解,将手语规范纳入国家语委语言文字规范标准范畴是改革开放40年以来的第一次。

  为什么要研制国家通用手语和国家通用盲文、发布《国家通用手语常用词表》《国家通用盲文方案》?两个标准的特点是什么?《国家通用手语常用词表》《国家通用盲文方案》研制组负责人作出回答。

  59%成年聋人和82.8%聋人工作者认为有必要制定国家通用手语

  2011年,教育部三部门委托国家手语和盲文研究中心开展了全国手语、盲文使用状况的抽样调查,对全国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94所各级各类特教学校发放了17000份问卷,回收近16000份。

  调查结果显示,手语动作不一致和词汇量不足是当前我国听力残疾人和残疾人工作者手语使用中面临的两大问题。表达同一概念的手语动作不一致,导致不同群体之间的手语沟通产生困难。59%成年聋人和82.8%聋人工作者认为有必要制定国家通用手语,63.1%的成年聋人和85.2%的聋人工作者希望制定国家通用手语。

  盲文阅读存在“读音”、“分词连写”和“分辨词义”三大问题,半数以上的视力残疾学生、教师和成年视力残疾人认为需要完善盲文。

  因此,国家语委、中国残联启动了《国家通用手语标准》《国家通用盲文标准》两个重大课题,众多专家历时七年的研究、规范与方案试点,并经专家委员会和国家语委评审,最终形成了《国家通用手语常用词表》《国家通用盲文方案》。

  《国家通用手语常用词表》大量减少了手指字母的使用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国家通用手语常用词表》由两部分内容组成:一是说明词表适用的范围、词表中所使用的一些核心术语的定义、手语动作线图解符号的式样和含义、词表编制的基本原则和使用说明。二是按照音序排列的词目。

  相较于原《中国手语》,《国家通用手语常用词表》明显地收录了广大听力残疾人现实生活中广泛使用的手语,替换了过去许多和汉字一一对应的手语,大量减少了手指字母的使用,注意描述手语表达时体态动作和面部表情的变化,重在体现手语表形表意的语言特点。

  国家通用盲文必须实现读音准确

  《国家通用盲文方案》沿用了现行盲文的声母、韵母、声调和标点符号,没有改变、删减或增加任何一个符号,只是完善了现行盲文标调规则,规范了声调符号的用法,是对现行盲文的继承和发展。

  相关负责人表示,读音准确是修改标调规则的首要目标。国家通用语言是有声调的语言,声调在音节中有区别意义的作用。表音的国家通用盲文,声调必须准确。过去60年实践中遇到的读音不准、词义不清问题,主要源于标调率低和标调的不一致。不标调的词语,虽然通过上下文语境能够确定,或者猜读出一部分,但是不熟悉的词、新词等就难以猜出。依赖上下文确定或者猜读声调很多时候是不可靠的,国家通用盲文必须实现读音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