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刘洋)4月17日,在因抗拒执行被采取强制措施、带上警车的过程中,被执行人贾某用打火机点燃警车,企图烧毁卷宗,一名执行法官在灭火时烧伤手。新京报记者上午从密云法院获悉,贾某及其闹事亲戚被移送警方刑事拘留。
这是一起由普通的民事案件引发的刑事案件。据执行法官介绍,家住密云东邵渠镇的85岁肖某与49岁贾某是东西院邻居。2017年7月,贾某院内翻建西厢房时,将肖某家唯一的通道堵死,造成肖某无法通行。肖某诉至法院,要求贾某拆除墙体,恢复通道。
法院判决贾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将涉案墙体及地基全部拆除,将拆除物清运干净。
因贾某未自动履行生效判决,近日,肖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4月17日,密云法院启动“利剑行动”对肖某与贾某排除妨害纠纷等一批案件进行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贾某抗拒执行,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带上警车的过程中,用打火机点燃塑料袋和毛巾,点燃警车,企图烧毁卷宗。”执行法官李兴红介绍,贾某进警车后,他正在控制其他闹事人员,发现贾某的行为后,赶紧灭火,灭火过程中手指多处深二度被烫伤。同时,贾某的哥哥对执行法官进行殴打,导致执行法官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
目前,贾某及闹事亲属已被移送公安机关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