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沙雪良)近日,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出台办法明确,全局所有在编在职工作人员,均需将因私出国(境)证件上交集中保管,建立因私出国(境)证件保管、使用台账,补齐对关键部门、关键岗位非领导职务工作人员的监督短板。
今天,北京市纪检监察网发布消息,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积极督促市人力社保局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的通知》和《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暂行办法》。《办法》规定,全局所有在编在职工作人员,均需将因私出国(境)证件上交集中保管,无一例外;要建立因私出国(境)证件保管、使用台账,确保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全程留痕”,直接从源头上弥补了对非备案人员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的漏洞,补齐了对关键部门、关键岗位非领导职务工作人员的监督短板。
对于因私出国(境)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办法》要求其本人签订纪律承诺书,承诺在国外期间严格遵守各项国家法律、党纪党规,一旦出现违法违纪行为,由本人承担直接责任。因私出国(境)申请需经各处室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纪检监察部门和机关纪委审核。
《办法》在中央有关规定基础上再紧一扣,其中规定:任何涉嫌违法违纪人员在问题查清之前,均不予办理因私出国(境)手续;对新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的,要求在领证10日内上交;对使用因私出国(境)证件的工作人员,要求其在回国(境)后10日内上交因私出国(境)证件;对拒不上交因私出国(境)有效证件的工作人员,依据有关规定进行谈话提醒、约谈函询、通报诫勉,情节严重的给予组织处理、党纪政纪处分;对证件收缴上交和日常管理不力的单位,将严肃问责,追究相关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