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王煜)就湖南永州一法官酒后出庭睡觉导致休庭一事,11月11日晚间,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其官方微博称,涉事法官将被免职并调离法院系统。

  新京报此前报道,11月5日晚,永州当地微博“微永州”发消息称,永州一法官在审判台上睡觉,导致休庭。“2017年8月22日下午3时许,永州市东安县芦洪市镇设在租着的门面房中的法庭开庭公开审理一起侵权责任案件,主审法官魏凯扬开庭时醉倒法庭,拿审判台当床睡觉,最后导致休庭。”微博同时发布了现场视频。11月6日,永州市东安法院官方微博称,法院党组已关注并安排纪检组开展调查。

  11月7日凌晨,永州市东安法院通报此事称,初步查明,8月22日中午,魏凯扬(非党,现任芦洪市法庭副庭长)应同学杨某某邀请,陪同从广州回东安的同学邓某某、唐某饮酒,导致下午开庭不能正常进行而宣布休庭后趴在审判席上休息。魏凯扬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公职人员工作期间严禁饮酒的规定,影响了庭审工作,损害了法官形象,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我院决定报请县人大常委会免去其芦洪市法庭副庭长职务。”

  11月11日晚,湖南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通报事件的处理情况称,东安县法院决定对魏凯扬同志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免去其东安县法院审判员、芦洪市法庭副庭长职务,报请县委同意调离法院系统。同时,永州中院党组及东安县委常委会分别责令东安县法院党组深刻检讨,并在全市法院和全县进行通报,分别由县纪委及永州中院党组对东安县法院分管领导吴丽红及法院院长蒋江陵进行诫勉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