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王煜)日前,山东临沂“暴走团”遭出租车冲撞,致一死二伤。今日晚间,涉事“暴走团”负责人,临沂山鹰运动协会会长许贵林告诉新京报记者,目前,协会已要求下属各队伍禁止“上路”锻炼,违者将取消队号,开除队长。
新京报此前报道,今年7月8日,山东临沂一支由中老年人组成的晨跑团,出发22分钟后,在距离终点约30米的路段,遭到一辆出租车的冲撞,导致一人死亡,两人受伤。临沂交警通报称,7月8日5时22分许,临沂市兰山区涑河北街与临西十二路交会东50米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出租车驾驶人董某因操作不当,与正在晨练的行人丁某、王某、商某发生碰撞,致使丁某、王某、商某受伤,商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在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涉事“暴走团”多位成员承认占用机动车道,但强调因为修路致“无路可走”。事发后,肇事司机被警方刑事拘留。临沂市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据此回应新京报记者称,双方均涉违法情形,警方已加强路面监控力度。
媒体报道称,事发后“暴走团”徒步活动正常举行,成员均穿荧光队服。今日晚间,“暴走团”负责人,临沂市山鹰运动协会会长许贵林告诉新京报记者,目前,协会已要求下属所有健跑、徒步队伍禁止在马路(包括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开展锻炼,建议转往更安全场所。此外,许贵林称,如有队伍违反上述规定,仍“上路”锻炼,将作出开除队长、取消队号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