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王梦遥)据新华社消息,6月26日上午中央深改组召开第三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杭州互联网法院的方案》。会议强调,要探索涉网案件诉讼规则,完善审理机制。

  对于设立杭州互联网法院的原因,会议提到,这是司法主动适应互联网发展大趋势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为维护网络安全、化解涉网纠纷、促进互联网和经济社会深度融合等提供司法保障。

  为何将互联网法院设立在杭州?记者注意到,《杭州日报》今天刊发了一条消息,内容为杭州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马晓晖实地调研并听取杭州互联网法院筹备等情况的汇报,其中他就提到,杭州大数据产业基础扎实,在技术上具有明显优势,已经完全具备了承接“互联网法院”建设工作的能力。

  除了技术优势,设立杭州互联网法院也是现实需要。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民进浙江省委会副主委赵光育曾建议,应该设立中国(杭州)互联网法院。他提出这一建议的原因在于其关注到,随着电子商务发展,近年来在杭电商平台自身处理纠纷数以万计,杭州各基层法院受理电子商务案件从2013年的600余件增加到了2016年的上万件。

  赵光育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法院在智慧法院建设中,亟待加快推动网上法庭向互联网法院审判模式转变,为全国法院互联网审判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事实上,浙江在互联网法院的建设方面也早有铺垫。

  今年4月,最高法院批复同意由杭州铁路法院集中管辖杭州地区5类涉网案件,截至6月20日,该法院共收到涉网案件申请1896件,正式立案1446件。

  记者在杭州铁路运输法院网上诉讼平台看到,法院的受理范围包括电子商务交易纠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电子商务小额借贷合同纠纷和网络著作权纠纷。

  今年1月份,浙江省高院院长陈国猛就公开表示,浙江法院将积极推动设立杭州网络法院,促进网络法治的健全发展。杭州网络法院是基于杭州法院原先的电子商务网上法庭而建,将涉及网络的案件从现有审判体系中剥离出来,构建专业的司法体系,专门审理和研判此类涉网案件。

  在此之前,浙江高院2015年就主导建设了电子商务网上法庭,并确定杭州市西湖、滨江、余杭3个基层法院和杭州中院作为首批试点。试点期间,案件的受理范围是涉电子商务的交易类、金融类、著作权类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