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郭某被带进法庭受审。新京报记者 王贵彬 摄

被告人在法庭上受审。新京报记者 王贵彬 摄

  新京报快讯(记者刘洋)去年7月底,董先生在街头打电话时被迎面而来的陌生人用刀刺死,而对方杀人的原因竟是“不敢自杀,想杀个人之后偿命”。今天上午,此案被告人郭某被控故意杀人罪在北京市三中院受审。

  上午9点半,21岁的郭某被带进法庭,他身材瘦小,皮肤白净,戴着黑框眼镜,一般人很难将他与杀人犯联系到一起。面对检方指控其于2016年7月30日21时许杀死22岁的董先生,郭某表示认罪。

  郭某称,案发前他刚从技校毕业,骗父亲称学校给分了工作,拿了家里8万块钱后从河北到了北京。2016年4月来京后他暂住马驹桥一带,靠打零工生活,但入不敷出,期间找工作还被骗过。2016年7月30日,他因为没钱退掉房子在网吧过夜。当天下午,郭某给父亲打电话,告诉父亲自己一开始就骗了他。父亲在电话里大骂,“我不管你了,你没有我,我也没有你。”

  “我觉得家里人放弃我了,我就想自杀。”郭某说,当晚他从网吧出来,沿着附近胡同走,拿水果刀想自杀,但又想到自己还年轻、舍不得死。对于刺死董先生,郭某在庭上称,杀人时他头脑发懵,不明白为何杀人。但此前他在公安机关曾交代,“我看到胡同前一片灯光,我绝望、激动,我想我杀人吧,杀了人警察抓我,我就可以一命抵一命,不用自杀了。”

  事发当晚,董先生在胡同里的朋友家吃饭,期间,他因感情问题频繁出去打电话。在接到最后一个电话出去后,他的朋友再看到他时便是躺在胡同里的尸体。

  对于郭某的杀人原因及细节,法庭一再追问和核实。根据现场播放的监控录像,案发当晚他溜达到胡同里,7分钟后走出,表情和步伐都很淡定。郭某说,杀人后他又回到网吧继续上网,三小时后被抓。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董先生家人向被告方索赔70余万元。该案未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