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王硕)5月24日,环保部又通报4起涉嫌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及设施不正常运行的典型案件,其中唐山3起,邢台1起。

  自环保“大督查”启动以来,各督查组发现多起涉嫌自动监测弄虚作假问题,各地相关部门已进行调查处理。企业自动监测数据造假有哪些花样?数据造假被发现将面临怎样的处罚?

  花样1:干扰仪器环境条件影响监测数据

  案例:环保部第四督查组在河北省唐山市滦南县对天津荣程集团唐山特种钢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分别设置两条稀释管路干扰烧结机自动监测数据。在除尘引风机前设置一条管道,通过吸入空气稀释原烟气;另外在自动监测采样点附近设置一条管路通入氮气,以稀释采样烟气。同时在采样平台和烟气采样管路设置两处U型弯头,严重干扰自动监测设施采样,涉嫌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

  花样2:修改系统参数导致数据失真

  案例:在4月初的大督查中,督查人员发现,山东省淄博市崇正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烟气采样平台烟道截面积实际为6.06平方米,但在线监测系统中将烟道截面积参数设置为3.5平方米,导致上传至监控平台的烟气排放量仅为实际排放量的57.75%,上传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排放量与实际排放量严重不符。

  花样3:不按规范传输原始数据

  案例:同在淄博,督查人员检查时发现,淄博市广通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烟气在线监测仪显示4月1日至4月9日氮氧化物浓度超标,但该数据及烟气流速监测数据等原始数据均未上传至监控平台。

  【追问】

  环保数据造假将受何处罚?

  新《环保法》中规定,对于存在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尚不构成犯罪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据了解,河北省等地均加大对企业排污数据的造假行为,除了罚款、追责当事人外,还会采取劝退市场等措施。如河北省环保厅最近通报,石家庄玉晶玻璃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因在线监控设施不正常运行,被处罚金78.13万元,19名当事人被行政拘留。涉嫌在线监控设施运行不正常、数据弄虚作假的第三方运营公司,也被劝告退出石家庄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