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王巍 曾金秋 林斐然)1月12日,江西省抚州中院作出裁定,该院在审理过程中,因被告人王林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对王林中止审理,对其他被告人继续审理。王林的辩护人陈有西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确认了该消息。

  王林的辩护律师陈有西在电话中表示,目前王林已获取保候审,他将发微博公布此事。

  王林案始于其徒弟邹勇的死亡。邹勇生前是王林徒弟,曾担任江西天宇燃料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2015年7月9日,江西省萍乡市公安局安源分局接到报案称,邹勇被身份不明人员绑架。侦查发现,刘锋(浙江温州人)、朱礼通(江西上饶人)有重大作案嫌疑。警方进一步了解到,黄钰刚(广东深圳人)及“气功大师”王林(香港居民)也涉及此案。

  2015年8月20日,萍乡市公安局安源分局经提请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检察院批准,以涉嫌非法拘禁罪将王林逮捕。同时被执行逮捕的,还有涉嫌故意杀人罪的嫌疑人刘锋、朱理通,涉嫌非法拘禁罪的犯罪嫌疑人黄钰刚。

  2016年11月11日,抚州检方以被告人王林犯非法拘禁罪、诈骗罪、非法持有枪支罪、行贿罪,以被告人刘锋、朱理通犯故意杀人罪,被告邱武林犯包庇罪,被告人兰勇犯帮助毁灭证据罪,向抚州中院提起公诉,并立案受理。

  2016年12月11日,王林的辩护律师陈有西在微博上表示,王林案已经移送抚州中院。

  政法大学刑诉法专家洪道德表示,因为被告人逃跑或者重病中止审理的案件,没有时间限制,以王林重病来说,需要其身体康复到可以接受法庭审理的条件时,庭审程序会继续启动,同时,中止审理的时间不计入在法院的审限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