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李丹丹) 1月10日,国务院印发的《“十三五”卫生与健康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提出,根据防病工作需要,适时调整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种类,逐步将安全有效、财政可负担的疫苗纳入国家免疫规划。

  推进疫苗全程追溯体系建设 严禁销售非法疫苗

  《规划》提出,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夯实常规免疫,做好补充免疫和查漏补种,推进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提升预防接种管理质量。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脊灰灭活疫苗替代工作,继续维持无脊灰状态。

  《规划》提出,根据防病工作需要,适时调整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种类,逐步将安全有效、财政可负担的疫苗纳入国家免疫规划。加强疫苗可预防传染病监测。探索建立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保险机制。改革完善第二类疫苗集中采购机制,加强疫苗冷链管理,推进疫苗全程追溯体系建设,严禁销售非法疫苗。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疫苗分为两类。第一类疫苗,是指政府免费向公民提供,公民应当依照政府的规定受种的疫苗,包括国家免疫规划确定的疫苗,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执行国家免疫规划时增加的疫苗,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卫生主管部门组织的应急接种或者群体性预防接种所使用的疫苗;第二类疫苗,是指由公民自费并且自愿受种的其他疫苗。

  根据规定,接种第一类疫苗由政府承担费用。接种第二类疫苗由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承担费用。

  去年3月,轰动一时的“山东济南庞氏母女非法经营疫苗案”中涉及的全是“二类疫苗”。此后,《国务院关于修改〈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决定》在4月份公布,着力完善第二类疫苗的销售渠道、冷链储运等流通环节法律制度,建立疫苗全程追溯法律制度,加大处罚及问责力度。

  世卫组织曾建议中国扩大免疫规划

  去年3月,世卫组织建议中国政府把b型流感嗜血杆菌疫苗(Hib)、轮状病毒疫苗、灭活脊髓灰质炎疫苗(IPV)、流感疫苗以及肺炎球菌疫苗这五种二类疫苗纳入一类疫苗。

  这意味着世卫组织建议中国政府出资统一采购以上五类疫苗并免费逐级配发,民众可以免费接种。

  世卫组织驻华办事处免疫规划项目组组长兰斯医生表示,中国政府曾经两次扩大免疫计划。疫苗不仅保护生命也能减少经济损失。孩子不用去医院就可以预防一些疾病,这降低了医疗体系的费用和成本。

  那么是否可以把一些二类疫苗纳入一类疫苗?此前,中国疾控中心免疫规划中心副主任王华庆对新京报记者表示,这需要考虑卫生经济的效益、政府的财政支持能力以及我国的技术、产能等多个方面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