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王梦遥)记者9月18日从最高检获悉,山西省政协原副主席令政策等三人日前被提起公诉。
消息称,近日,江苏省、山东省检察机关依法对山西省政协原副主席令政策涉嫌受贿案,中共山西省委原常委、太原市委原书记陈川平涉嫌受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孙鸿志涉嫌受贿、贪污、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提起公诉。
近日,常州市检察院已向常州市中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令政策利用担任山西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副主任、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山西省政协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本人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徐州市检察院对陈川平的起诉指控显示,陈川平利用担任山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中共山西省委常委、太原市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陈川平在担任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兼太原钢铁(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期间,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陈鸿志案也已由泰安市检察院向泰安市中院提起公诉,他被指控利用担任吉林省煤炭工业局副局长、局长、中共松原市委副书记、松原市人民政府市长、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广告监督司司长、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副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本人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孙鸿志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巨大;孙鸿志家庭财产和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且不能说明来源,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贪污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解读:
山西落马高官均在江苏受审
从“十八大”反腐以来,山西一度成为腐败高发区,其落马的省部级高官包括山西省原副省长任润厚,山西省委原常委、统战部张白云,山西省委原常委、秘书长聂春玉,山西省委原常委、太原市委原书记陈川平,山西省政协副主席令政策,山西省委原常委、原副省长杜善学,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金道铭。
记者注意到,山西上述落马省部级高官除了任润厚在被调查期间因癌症病故外,另外几名均已在或将在江苏受审。
作为“十八大”后山西落马首虎,金道铭在几人中最早接受审判,今年2月24日,江苏镇江中院一审公开审理了金道铭受贿案。此后其他高官依次在江苏受审,3月24日,聂春玉受贿案在南通中院开庭审理;5月10日,白云受贿案同样在南通中院开庭审理;7月13日,最高检消息称徐州市检察院已就杜善学案向徐州中院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