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王梦遥)各界高度关注的聂树斌案6月8日上午公布了最新进展。据最高法消息,最高人民法院决定依法提审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案,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

  中国政法大学刑诉法教授洪道德就此认为,最高法提审意味着愿意承担起该案的最后责任。

  “提审”是什么司法程序?

  最高法通报中提到的“提审”程序一般在什么情况下适用?

  洪道德告诉新京报记者,按照法律规定,提审有三种情形,分别是一审提审、死刑复核提审和再审提审。

  我国刑诉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上级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审判下级法院管辖的一审刑事案件;下级法院认为案情重大、复杂需要由上级法院审判的一审案件,可以请求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审判。

  对于死刑复核提审,刑诉法也做出规定,中级法院判处死刑的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

  而最高法对聂树斌案提审则属于再审程序中的提审,洪道德表示,做出生效判决的法院的上级法院,都有提审案件的权力,并对案件进行再审。这属于审判监督程序中的提审。

  最高法提审聂案有何考虑?

  2014年12月,最高法指令山东高院对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案进行复查,山东高院历时一年半对案件进行复查。

  对此洪道德表示,按照法律规定,山东高院只能对案件进行申诉审查,审查结束以后做出什么样的处理并不在授权范围内,应该报告最高法院。

  最高法可以就复查结果做出两种决定,即再审或不再审。在决定再审的基础上,又可以有三种处理,一是指令山东高院由复查进入再审,二是指定山东高院以外的其他高院再审;三是最高法决定自己提审。

  “就本案来讲,最高法院决定再审并自己提审,我们应该看到最高法在维护法律权威方面所做的努力,也意味着最高法愿意在聂树斌案上承担最后责任,包括政治责任、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这个责任是非常重的。”

  对于最高法提审聂树斌案,洪道德认为其中有几方面的因素需要考虑。

  聂树斌1995年被执行死刑至今已有20多年,案件情况随着时间推移越来越模糊,在事实认定等方面存在一定的难度。

  “如果让河北以外的其他高级法院再审不太合适,同是高级法院,在机制和协调上可能会存在一些障碍;从2005年王书金供述自己是真凶以后,聂树斌案件受到了广泛关注,社会影响非常大”,此外洪道德认为,最高法可能希望通过这一个错案的提审为未来重审平反此类案件提供一个样板。

  聂案被提审后程序将如何?

  6月8日上午的通报中,最高人民法院表示,将依法组成合议庭,以对法律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历史负责的态度,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审理本案。再审审理情况将依法适时向社会公布。

  对于案件被最高法提审之后的程序,洪道德告诉新京报记者,将由最高法相关业务庭派出3到5名法官组成合议庭,鉴于办案的被告人已经不在世,按照法律规定开庭审理和不开庭审理均可。不论是开庭还是不开庭,都要做出再审判决或裁定。

  按照法律规定,最高法再审依然有三种可能,一是改判,包括彻底改判和部分改判,这要依据合议庭对案件事实的认定。

  二是维持原判,经过提审之后再审,没有发现判决错误,或者原判结果整体上合法。

  另外最高法还可能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其中包括有两种情形,一种是经过最高法合议庭再审,发现原来的诉讼程序重大违法,最高法撤销原判后可以发回一审石家庄中院或二审河北高院重审;而如果最高法再审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也可以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原则上是发回二审法院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