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23日,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桓谭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站对二类疫苗的储存、批次等环节进行检查。 图/视觉中国
另立案侦查涉嫌职务犯罪37人,逮捕10人;22个省份公安机关共立案普通刑事犯罪190件341人
据新华社电 昨日,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截至5月19日,检察机关在办理非法经营疫苗系列案件中,对涉嫌非法经营疫苗犯罪的125人批准逮捕,立案侦查涉嫌疫苗职务犯罪22件37人,逮捕10人。
据最高检侦查监督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在办理非法经营疫苗系列案件中,各级检察机关主动作为,加强与当地食药监部门、公安机关的配合与沟通,充分发挥各项检察职能,依法惩治非法经营疫苗犯罪,依法查办相关职务犯罪案件。截至5月19日,22个省(市、区)公安机关共立案涉嫌疫苗普通刑事犯罪190件341人,检察机关批准逮捕125人,提起公诉15人,法院作出有罪判决2人;检察机关立案侦查涉嫌疫苗职务犯罪22件37人,决定逮捕10人。
据了解,检察机关已批准逮捕涉嫌非法经营疫苗犯罪的125人中,福建检察机关批准逮捕25人,河南检察机关批准逮捕19人,黑龙江检察机关批准逮捕15人,广西检察机关批准逮捕13人,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江苏、安徽、山东、广东、四川、陕西、甘肃等地批准逮捕8人至1人不等。
检察机关立案侦查涉嫌疫苗职务犯罪22件37人中,福建省检察机关立案侦查14件14人,内蒙古检察机关立案侦查3件12人,江苏省检察机关立案侦查1件4人,安徽省检察机关立案侦查1件3人,山东省检察机关立案侦查2件2人,湖北省检察机关立案侦查1件2人。
据介绍,检察机关立案侦查涉嫌疫苗职务犯罪中,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的有14人,以涉嫌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立案侦查的有20人,以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立案侦查的有3人。
涉嫌滥用职权罪的主要是乡、镇、社区卫生院(卫生服务站)的防疫员、接种员等工作人员,在明知他人不具备疫苗销售资质的情况下,仍然从其处购买非法渠道的疫苗,并用于接种或销售;涉嫌玩忽职守罪的主要是乡、镇卫生院的负责人,在明知本单位医疗从业人员非法购进问题疫苗并销售使用的情况下,放任不管,造成大量非法疫苗被使用的恶劣后果;涉嫌受贿罪的主要是乡、镇卫生院以及县疾控中心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在疫苗采购的过程中,收受医药代表或者疫苗经营者贿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