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王梦遥)对于知识产权案件来说,“赢了官司输了市场”是常见的问题。在今天召开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研讨会上,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院长宿迟表示,2015年北京知产法院平均判赔额达45万元。而据数据统计,2014年以前,全国法院专利侵权案件平均判赔额仅为8万元。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吴汉东表示,知识产权损害赔偿数额认定是一个世界性难题。长期以来,我国司法实践深受知识产权损害赔偿计算难、判赔数额低的困扰,有关知识产权案件审判普遍存在“重侵权认定、轻赔偿论证”的现象。

  吴汉东称,我国97%以上的专利、商标侵权和79%以上的著作权侵权案件,由于难以证明侵权造成的损失和侵权人违法所得,而不得采用法定赔偿标准,因此平均赔偿额仅分别为8万、7万和1.5万。

  数据显示,2009年到2013年间,美国专利诉讼全部赔偿数额的中位数高达430万美元。

  宿迟介绍,北京知产法院设立后,截至今年3月底,共受理案件11670件,审结案件6259件,呈现出一审案件多、行政案件多、涉外案件多、涉技术疑难案件多等特点。

  2014年底,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北京、上海和广州分别设立了知识产权专门法院,负责审理相关知产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