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道平生活在西堤头村一个不足十平米的阴暗小屋子里,在这里他跟自己的孙子度过了十年,墙上挂满了孙子张远远的奖状。
平时张道平跟孙子的午饭就是馒头咸菜,过年才吃上鱼肉,回家成本太高,十年来只有在2013年回过一次河南老家。
现在张道平把收来的垃圾围成了一个小院,一块薄薄的铁皮就是自己的大门,每次出门都会锁起来,前年自己和孙子采了六天棉花挣得的五百块钱被人盗走。
家里最值钱的就是电视机了。13岁的张远远身高已经有一米七,因为没有户口,小学毕业后,张远远可能不得不回老家读初中。
“我要等到全部赔偿,接回尸体,才回老家。”张道平说,“即使在我有生之年等不到,我还有孙子,让他等。”
杀死儿子的凶手家离张道平住的地方不到四百米远,每天门都上有两把锁。
十年前的一天,张道平的平静生活被一场突如其来的凶杀案打破。儿子张玉明在一场凶杀案中丧生后,本是随儿子在天津养病的张道平,决定留在天津——要赔偿,让儿子入土为安。
这个简单的愿望,等了十年,仍未实现。至今,76岁的他不知道尽头在哪里。甚至他会怀疑,能否在有生之年实现心愿,回到河南老家。
变故:儿亡妻逝家散
变故始于2006 年10 月26日。张玉明和几位同在天津打工的河南老乡喝酒聚会。酒后,双方产生争执,张玉明被老乡周俊红捅了一刀,送医后不治身亡。
当天夜里,周俊红谎称死者亲属,将张玉明的尸体从医院太平间骗出,运至河北省廊坊市香河县渠口乡郊区的一处玉米地中焚尸。警方发现时,尸体表面皮肤已经烧焦炭化。
2007年2月3日,周俊红被抓获归案。2007年11月,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裁定,凶手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时,附带民事赔偿235207.30元。结案后警方将张玉明的尸体送至香河县殡仪馆。
对张道平来说,噩梦才刚刚开始。
儿子死后,2008 年春节前夕,儿媳妇拿走了对方先期赔付的7 万元人民币,带着大女儿改嫁。留下当时只有3 岁的孙子和2 岁的孙女给张道平照顾。张道平的老伴也在当年因悲伤过度去世。
2008年4月,张道平和几位亲人尝试去香河县殡仪馆接回儿子的尸体,被告知尸体已经被埋,要缴纳11000元,才能帮忙挖出尸体并火化。这笔钱,对庄稼人张道平来说,是天文数字。
张道平决定留在天津,等赔偿到位。但对方经济能力有限,法院强制执行几次,也无法完整赔付法院判定的23万多元的赔偿。直到2013年,对方又勉强赔给张道平近五万元。
张道平执拗地认为,只有拿到全额赔偿的那天,才是他重新去殡仪馆接回儿子的日子。
时隔八年,今年的4月12日,张道平拨通了香河县殡仪馆的电话,询问儿子尸体的情况。两位工作人员分别查询后告知,时间太久远,查询了2006年至今的记录,未找到一条关于“张玉明”的记录,也不清楚当年“张玉明”埋葬的情况。张道平有些无奈,他已经不记得殡仪馆当年的经手人,唯一还能证明儿子尸体在香河殡仪馆的证据是,2008年4月香河县公安刑警大队开具的一份以“香河县殡仪馆”为抬头的接尸介绍信。
等待:我等不到,孙子等
这十年间,张道平带着孙子张远远住在天津市北辰区西堤头村。这个只有9 平米的房子,已经被废旧电器、瓶瓶罐罐、废纸团团围住。阴暗潮湿的房间里,除了一张床,只能放得下一张桌子。张道平说,村民觉得爷孙俩可怜,常会把一些废旧品给他,他整理整理,再卖给收废品的。
偶尔他也会打点零工。2014 年十一,他和孙子帮人摘棉花,挣了500元,后来还被小偷偷走了。爷孙俩发现时,心痛之余,倒也坦然。“生活已经坏到这种地步了,还能坏成什么样子呢?”张道平说。
为了节省开支,祖孙俩过年也不回老家。只是在出租屋里买点好吃的——除了平时的馒头咸菜,再加上一条鱼。
实际上,早在2011年5月26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就曾做出执行裁定——被执行人周俊红暂不具备执行条件,已经终止民事赔偿的执行程序。但张道平不甘心,照顾孙子之余,一遍又一遍跑去法院,要求法院强制执行剩余的赔偿。找得次数多了,2013年前后,对方又勉强凑了五万元,赔偿给张道平。
这五万元赔偿,是张道平和孙子以及寄养在河南老家的孙女,三个人这些年的全部生活费用。如今,已经所剩无几。
周俊红的家人在事发后并没有搬离天津,还和张道平住在一个村子里,偶尔出门碰到,大家头也不抬。“我虽然恨他,想要拿回剩余的赔偿,但我不会自己去找,我相信法律,相信法院可以帮我要回来。”张道平说。
这些年,唯一让张道平觉得欣慰的是,孙子张远远学习还不错。在出租屋一面黑漆漆的墙上,贴满了张远远小学阶段的奖状。因为没有户口,小学毕业后,张远远可能不得不回老家读初中。
“我要等到全部赔偿,接回尸体,才回老家。”张道平说,“即使在我有生之年等不到,我还有孙子,让他等。”
听爷爷这么说,13岁的张远远狠狠地点了点头。
采写/新京报记者 张维 摄影/大燕网 王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