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杨锋)发生在1月5日的银川公交纵火案有了最新进展。1月10日晚,银川官方通报称,因涉嫌放火罪,银川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马永平。

  1月5日7时许,银川市公交公司301路由贺兰县天骏花园开往银川火车站的公交车,行驶到109国道贺兰县金盛国际家居广场门口时突然发生火灾。事故造成17人遇难,33人受伤。犯罪嫌疑人马永平于事发当日下午被警方抓获。

  1月10日晚,银川市委外宣办、市政府新闻办官方微博通报了马永平被批捕的消息。通报称,银川市人民检察院1月10日依法受理了银川市公安局提请逮捕的犯罪嫌疑人马永平涉嫌放火一案。经审查查明:犯罪嫌疑人马永平因承建工程,与分包商发生债务纠纷,多次追讨未果,由此产生不满,采用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放火的手段,已严重危害到社会公共安全,并造成17人死亡、33人受伤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已触犯了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故决定以涉嫌放火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马永平。

  另据法制晚报报道,该案17名死亡乘客的补偿方式已确定,决定由银川市公交公司给予每位遇难者一次性补偿75万元,包含死亡补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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