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电 中共中央政治局10月12日召开会议,研究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重大问题,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

  会议决定,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于10月26日至29日在北京召开。

  讨论十三五规划建议稿情况

  中共中央政治局听取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稿在党内外一定范围征求意见的情况报告,决定根据这次会议讨论的意见进行修改后将建议稿提请十八届五中全会审议。

  会议认为,在这次征求意见的过程中,各地区各部门各有关方面和党的十八大代表对建议稿提出许多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扬了党内民主。要全面梳理、逐条研究、尽量吸收,把文件制定好,为“十三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指明方向、勾画蓝图,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审议通过自律准则和处分条例

  会议强调,《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修订工作,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汲取党的建设的历史经验,把从严治党实践成果转化为纪律和道德要求,实现了党内法规建设与时俱进。

  会议认为,全面从严治党首先要尊崇党章。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要认真落实和严格执行这两项法规,树立高尚道德情操,严明党的纪律戒尺,把党章权威立起来。《准则》紧扣廉洁自律主题,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看得见、摸得着的高标准,展现了共产党人的高尚道德情操。《条例》把党章对纪律的要求整合成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

  会议强调,各级党委要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准则》和《条例》办事,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把党规党纪刻印在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心上。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带头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敢于担当、敢于较真、敢于斗争,保证把纪律和各项党内法规执行到位。各级纪委要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以贯彻《准则》和《条例》为契机,探索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 揭秘

  十八届五中全会将有哪些人事调整

  虽然近几届五中全会的主议题聚焦在经济议题——“五年规划”上,但有关人事调整的决定也是关注的焦点之一。

  一般10月份召开

  一般来说,每届中央委员在五年任期内,召开七次全体会议。回顾改革开放以来的各次五中全会,在十五届五中全会之前,五中全会的会期并不固定。十一届五中全会的会期是1980年2月23至29日,十三届五中全会则是在1989年11月6至9日。十二届五中全会和十四届五中全会,则都是在9月召开。

  新京报记者梳理发现,自十五届五中全会开始,五中全会一般都在10月召开,会期也一般都在三到四天。如十六届五中全会的会期就是2005年10月8日至11日;十七届五中全会的会期是2010年10月15日至18日。

  讨论人事调整

  按照党章等规定,开除中央委员、中央候补委员的党籍,要经党的全会决定。

  据新京报记者初步统计,十八大以来,已有100多名省部级及以上官员、军级以上干部被查。其中包括蒋洁敏、李东生、杨金山、令计划、周本顺、杨栋梁和苏树林7名中央委员,以及李春城、王永春、潘逸阳、万庆良、陈川平、王敏、杨卫泽、朱明国、范长秘、仇和、余远辉11名中央候补委员。

  上述人中,去年10月召开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确认中央政治局之前作出的给予李东生、蒋洁敏、杨金山、王永春、李春城、万庆良开除党籍的处分。

  此外,令计划、陈川平、王敏、朱明国、杨卫泽、仇和等人,此前中纪委已发通报:经中央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决定开除党籍,待召开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

  按惯例,10月26日召开的五中全会,会追认中央政治局作出的开除上述人党籍的决定。

  周本顺、杨栋梁、苏树林、潘逸阳、余远辉等人,目前中纪委仍在立案调查中。

  新京报记者 王姝 马俊茂

  ■ 解读

  修改“两法” 王岐山四开座谈会

  昨日的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了两个重要党内法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于该“两法”的修订,总书记习近平今年1月在中纪委五次全会上作出了要求。今年以来,中纪委书记王岐山也曾四开座谈会,听取关于修改“两法”的各方声音。

  1 修改要“突出重点、针对时弊”

  现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颁布于2003年。2013年11月发布的首个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纲要(2013-2017年)》将条例修改提上日程。

  五年规划提出:完善纪律处分制度和党员申诉制度。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根据新形势新情况,增补处分情形,细化相关规定,明确处分标准,统一违纪行为名称,提高纪律处分的规范化水平。

  现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颁布于2010年。2014年10月,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王岐山提出:要将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的实践成果固化为制度,修订《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等,不断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相关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

  在今年1月的中纪委五次全会上,习近平讲话时要求:反腐倡廉建章立制要着重抓好4个方面的制度建设。排在第一位的就是“要着力健全党内监督制度,着手修订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巡视工作条例,突出重点、针对时弊”。

  2 王岐山边调研边听意见建议

  如何实现习近平对“两法”修改提出的“突出重点、针对时弊”要求?

  今年以来,王岐山在浙江、陕西、福建调研时,曾分别召开座谈会,强调“两法”修改的重要性,并听取相关意见和建议。

  5月8日至10日在浙江调研时,王岐山主持召开部分省区市纪委书记座谈会,强调:修改好《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挺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前沿。

  7月8日至10日在陕西调研时,王岐山主持召开部分省区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座谈会,强调:修订廉政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要坚持党纪严于国法,实现纪法分开,体现党的先锋队性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制度创新。

  7月底,王岐山还分别主持召开了部分中央部委、中央国家机关部委党组主要负责人,部分专家学者座谈会,就修订廉政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征求意见。

  9月24日至26日在福建调研时,王岐山再次主持召开座谈会,听取党员和群众代表对修订廉政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的意见建议。

  3 划定“底线”和重在“立德”

  今年7月7日,中纪委法规室副主任谭焕民做客中纪委官网时透露,《纪律处分条例》去年8月就已启动修订。历时14个月,新条例有哪些重要变化呢?

  昨日的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新《纪律处分条例》把党章对纪律的要求整合成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

  修改后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名称改为《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昨日的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新准则紧扣廉洁自律主题,重在立德,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看得见、摸得着的高标准。

  中纪委特约监察员、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旧《纪律处分条例》最主要的问题就是与时代需求脱节,跟《刑法》重复,如失职渎职行为、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的行为、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等刑事色彩浓厚,使用率不高,有些条文几乎闲置。

  马怀德表示,新《纪律处分条例》采用了“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群众纪律和生活纪律”这一新的处分种类分类方式,并开列负面清单,有效解决了上述跟《刑法》重合的问题。

  新京报记者 王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