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李丹丹)一直以来,“失独家庭”的养老难题备受关注。国家卫计委7月10日回应称,国务院近期有专门的部署,国家卫生计生委将细化有关措施,马上就要在全国进一步部署。
国家卫计委计划生育基层指导司司长杨文庄表示,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和关心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自2008年就全面实施了计划生育家庭的特别扶助制度,对独生子女伤残死亡以后没有再生育或者没有合法收养孩子的夫妻,自女方年满45周岁以后就对夫妻双方发放特别扶助金。
据悉,2014年全国领取特别扶助金的特扶对象有77万,主要是伤残死亡家庭的,其中独生子女死亡的特扶对象是47万人。
杨文庄介绍,2013年底,国家卫生计生委等五部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提高了特别扶助金标准,对独生子女伤残死亡的分别按照城镇每人每月270元、340元和农村每人每月150元、170元的标准进行扶助,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他表示,最近,国务院也有专门的部署,国家卫生计生委也进一步细化有关措施,对特殊家庭的一对一的联系人制度,医疗绿色通道的落实都有更加明确具体的要求,马上就要在全国进一步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