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王巍)北京动物园原副园长、北京市陶然亭公园园长肖绍祥,因贪污、受贿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三宗罪,被北京市二中院数罪并罚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近日,市高院终审维持该判决。

  肖绍祥被法院认定贪污1400余万元,受贿10万元,还有800余万元个人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北京二中院经审理查明,2005年4月至2012年6月间,肖绍祥利用担任北京动物园副园长、陶然亭公园管理处园长,主管动物园基建、110千伏输变电站拆迁、草库拆迁等工作的职务便利,在北京动物园兽舍改造、陶然亭公园玉虹桥改建及休息游廊工程项目中,先向中标、施工单位全额或多支付工程款,要求上述单位开具发票入账,然后要求上述单位返还部分或多支付的工程款、指使下属以动物园职工宿舍厕所和小院的名义向拆迁公司索要补偿、出具虚假委托书、虚开发票等手段,将返还的工程款、拆迁公司申领的补偿款、拆迁方补偿给单位的拆迁补偿款、从公园领取的转账支票等款项,存入其个人实际控制的北京田龙飞宇雕刻艺术品经营部账户,予以部分或全部侵吞,所侵占款项共计1400余万元。

  2007年至2008年,肖绍祥利用担任动物园副园长并主管该园基建工作的职务便利,为北京诚信双龙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在承揽北京动物园基建工程方面提供帮助,为此收受该公司实际控制人尤某给予的好处费10万元。

  截至2013年3月2日案发前,肖绍祥个人财产、支付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部分折合人民币800余万,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北京二中院一审数罪并罚判处肖绍祥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肖绍祥以一审判决认定其犯贪污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提出上诉。市高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