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张媛)5月22日下午,最高检通报,江西省政府原副省长姚木根涉嫌受贿一案,经最高检指定,由福建省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移送福建省厦门市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福建省厦门市检察院已向福建省厦门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

  厦门市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姚木根利用其担任江西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姚木根,1957年11月生,2011年5月27日被任命为江西省政府副省长。2014年3月22日,中央纪委监察部官方网站发布消息,姚木根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组织调查。同年4月,江西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在南昌举行。经会议表决通过,决定免去姚木根的江西省政府副省长职务。同年8月,中纪委通报,其因严重违纪问题被立案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