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王巍)认为前夫在微博上发布的有关言论侵犯了自己的名誉权和隐私权,演员黄奕起诉要求“新浪微博”以及其前夫黄毅清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106万元,新京报记者今日(5月18日)获悉,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黄奕起诉称,她与前夫黄毅清离婚后,黄毅清以其所谓对女儿“探视权”为由,开始在新浪微博注册昵称为“-SSCC-An迪y-”的微博,持续性发表侮辱、诽谤黄奕的言论,公开透露黄奕行程信息,甚至黄奕公开证件号码等个人隐私信息,引发无数网友的围观、转发、点赞、评论,涉案微博内容对黄奕极尽侮辱和诽谤,并刻意引导大量网友点名对黄奕进行恶意人身攻击,以网络暴力的形式严重侵害黄奕的合法权益。

  黄奕认为,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新浪微博的独立注册公司)作为网络服务提供商,对于网络用户在网络上发布的内容,应当尽到必要的注意、审查义务,并在权利人提出合理主张后第一时间屏蔽非法信息。对于持续性发布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语言的行为,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

  黄毅清则应对侮辱、诽谤、侵犯黄奕隐私权的行为负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一切法律责任。黄奕除了要求两被告赔偿自己106万元损失外,同时还要求黄毅清不得在用户名为“-SSCC-An迪y-”的微博上再次发布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任何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