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张媛)今日(5月11日),最高检通报,经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山东省济宁市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山东省东营市人大常委会原第一副主任、党组书记田振玉(正厅级)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今年4月29日,山东省纪委对田振玉严重违纪问题立案审查。经查,田振玉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收受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务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其中受贿问题涉嫌犯罪。
纪委通报称,田振玉身为党员领导干部,无视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严重违纪违法,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情节严重。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规定,经山东省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山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田振玉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政治规矩”的表述在以前比较罕见,今年1月13日,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上提出,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