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张媛)河北又倒掉一名省部级官员。今日上午,最高检通报,经审查决定,依法对河北省委原常委、秘书长景春华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

  今日上午9时25分许,中纪委通报,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纪委对河北省委原常委、秘书长景春华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约20分钟后,最高检通报,日前最高检经审查决定,依法对景春华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

  据中纪委通报,经查,景春华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收受礼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与他人通奸。其中,受贿问题涉嫌犯罪。

  景春华身为党的高级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党的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严重违纪违法,且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景春华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官方资料显示,景春华1956年出生,17岁参加工作,最早在开滦矿务局工作,1987年21岁时进入团系担任共青团唐山市委书记,后来曾担任承德市市长、衡水市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