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郭超)近日,网传国家旅游局发布的《导游领队引导文明旅游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其中提出 “游客不准在公众场合抠鼻子,导游可举报此行为”。今日(5月2日),新京报记者从起草该规范的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了解到,该消息所述内容不实,规范中没有“不准在公众场合抠鼻子”的内容和与之相近的表述。
4月29日国家旅游局发布的《导游领队引导文明旅游规范》为推荐性行业标准,由中青旅起草,其不具有强制性,一般不会出现“禁止”、“不准”等强制性表述,而更不存在“不准在公众场合抠鼻子”内容和与之相近的表述。
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声明表示,相关媒体的报道断章取义、偷换概念,让公众误解为“禁止在旅行中抠鼻子”、“抠鼻子可被导游举报”。
新京报记者了解到,关于“导游举报”的相关内容,《导游领队引导文明旅游规范》的原文表述是“对旅游过程中严重违背社会公德、违反法律规范,影响恶劣,后果严重的旅游者,导游领队人员应将相关情况向旅行社进行汇报,并通过旅行社将该旅游者的不文明行为向旅游管理部门报告,经旅游管理部门核实后,纳入旅游者不文明旅游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