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回粤桂琼三省区,受理11类案件,巡回法庭作出的判决效力等同最高法,均为终审判决

  新京报讯 (记者邢世伟)昨日,最高法第一巡回法庭在广东深圳挂牌,巡回区为广东、广西、海南三省区。第一巡回法庭副庭长孔祥俊表示,巡回法庭预计从2月1日起将正式受理案件。

  巡回法庭设在深圳和沈阳

  最高法同时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巡回法庭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其中规定巡回法庭是最高法派出的常设审判机构。规定同时显示,最高法第二巡回法庭设在辽宁省沈阳市,巡回区为辽宁、吉林、黑龙江。规定从2015年2月1日起实施,最高法巡回法庭届时将开始受理和审理案件。

  最高法第一巡回法庭庭长为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二级大法官刘贵祥;第二巡回法庭庭长为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二级大法官胡云腾。

  巡回法庭判决为终审判决

  作为最高法的派出机构,巡回法庭并非独立的法院,它在审级上等同于最高法。巡回法庭的法官均来自最高法,判决效力等同于最高法判决,均为终审判决。

  巡回法庭审理或者办理巡回区内应当由最高法受理的案件,包括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和司法协助案,以及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巡回法庭审理或者办理的其他案件等十一类。

  知识产权、涉外商事、海事海商、死刑复核、国家赔偿、执行案件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暂由最高人民法院本部审理或者办理。

  孔祥俊说,巡回法庭的设立,相当于把最高人民法院送到了三省区的家门口,把审判重心下移,就地审理案件。巡回法庭还将通过到巡回区巡回开庭、巡回接访等方式,尽可能地减轻民众的诉讼负担。

  据介绍,最高法巡回法庭最大的特点就是实行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力图落实“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同时,巡回法庭实行扁平化管理,不设固定合议庭和固定审判长,对于法官司法能力特别是独立办案能力要求非常高。

  ■ 焦点

  1 为何选择深圳和沈阳?

  选择深圳因经济发展快,案件多;选择沈阳因东北经济转型,纠纷多

  最高法新闻发言人孙军工称,巡回法庭设置地点的选择与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特点和司法审判工作实际密切相关。第一巡回法庭设立在广东省深圳市,主要考虑到广东的经济发展速度比较快,案件数量比较多,临近港澳地区,案件类型多样,为了更好地统一法律适用标准,将第一巡回法庭设立在深圳。

  将第二巡回法庭设立在辽宁省沈阳市,主要是考虑东北是我国老工业基地,在工业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的背景下,矛盾纠纷数量较多,希望通过设立第二巡回法庭,促进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振兴和东北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未来条件成熟时,最高法院将根据有关规定和审判工作需要,还可以适时增设巡回法庭,并调整巡回区域和受案范围。

  2 巡回法庭人员来自何处?

  均来自最高法,学历“高配”,多人拥有博士学位

  巡回法庭的法官均来自最高法,在人员设置上,第一巡回法庭设庭长1名、副庭长2名、廉政监察员1名、主审法官9名、助审员2名、法官助理13名、书记员10名、综合行政人员6名。第二巡回法庭设庭长1名、副庭长2名、廉政监察员1名、主审法官9名、助审员5名、法官助理11名、书记员10名,综合行政人员5名。

  最高法第一巡回法庭庭长为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二级大法官刘贵祥;第二巡回法庭庭长为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二级大法官胡云腾。

  巡回法庭人员的学历可谓高配。孙军工介绍,第一巡回法庭和第二巡回法庭的6位庭长、副庭长中有5位具有法学博士学位,两位系全国审判业务专家并曾获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称号。主审法官均具有硕士以上学历,其中多位获法学博士学位,平均具有15年以上审判工作经验,具有独立办理重大疑难案件和签发裁判文书的能力,其中多位系全国审判业务专家,获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等称号,助理审判员、审判辅助人员和综合行政人员也都绩效突出,经验丰富。

  3 巡回法庭怎么“巡”?

  “不能老呆在深圳”,会到巡回区不同地点审理案件

  在许多法律界人士眼中,巡回法庭被称为“开在老百姓家门口的最高法”。

  “简单说,巡回区内案件一审在高级人民法院的,二审就会到巡回法庭来;一审在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在高级人民法院的,再审就会到巡回法庭来。”刘贵祥表示,巡回法庭未来的主要工作内容,就是负责二审和再审民商事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

  “按照职责,巡回法庭还将受理一审案件,而最高法过去受理一审案件可谓凤毛麟角。”刘贵祥说,“现在这样做,就是要尝试对一些对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进行一审终结。当然,这样的案件数量应该非常少。”

  他对记者说,既然叫做巡回法庭,就要体现“巡回”的特点。“我们不能老呆在深圳,而是要根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到巡回区不同的地点去开庭审理案件或接待涉诉信访。”

  据介绍,巡回法庭的运行将最大程度便民,例如设立诉讼服务中心,方便当事人提交诉讼资料和证据等。“按照法律规定,案件当事人上诉时,应当把上诉状和材料先提交到一审法院。但这次我们规定,如果当事人直接向巡回法庭上诉,巡回法庭必须先接受材料,然后在5天内转交一审法院。这就意味着当事人不用再来回奔波。”最高法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贺小荣说。

  记者了解到,设在沈阳的最高法第二巡回法庭也将于近日挂牌。“根据需要,最高法也可以在其他地方设立新的巡回法庭,但这要根据第一、第二巡回法庭的运行情况等因素来具体研究决定。”贺小荣说。

  据新华社

  4 如何防止司法腐败?

  法官两年一轮换,设专职廉政监察员监督日常廉政

  新京报记者了解到,在司法责任制方面,巡回法庭按照“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原则,实行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巡回法庭的合议庭由庭长、副庭长或主审法官组成,实行合议庭办案责任制。庭长或者副庭长参加合议庭审理案件时,由庭长或者副庭长担任审判长。全部由主审法官组成合议庭时,由承办案件的主审法官担任审判长。巡回法庭作出的判决、裁定,经合议庭成员签署后,由审判长签发。

  同时,为了加强监督,两个巡回法庭设置专职廉政监察员,负责巡回法庭的日常廉政监督,并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

  为了防止巡回法庭与地方形成利益关系,巡回法庭主审法官由最高法院选派,每两年轮换一次。巡回法庭受理的案件统一纳入最高法院审判信息综合管理平台进行管理,立案信息、审判流程、裁判文书面向当事人和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在此基础上,最高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将加强对巡回法庭工作的司法巡查和审务督查,对巡回法庭及其工作人员进行廉政监督。

  稿件(除署名外)/新京报记者 邢世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