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双方签署的协议书 举报人提供
男女双方签署的协议书 举报人提供
举报人收到款项后的收条 举报人提供
新京报快讯 (记者 赵力 实习生 赵吉翔)连日来,新京报网多次曝光官员给情人的保证书和协议书,引起网友热议。今日,山西一名女士向新京报(官方微信:bjnews_xjb)爆料称,自己和山西孝义市环保局干部郭双龙签署过一份“包养终止协议”,“分手费”达40万元。
26岁的举报人小莉(化名)提供了一份两人在2014年8月签署的协议书。该协议书记载,“甲乙双方之间互相爱慕,保持过一段男女关系。2013年7月由甲方(男方)提出结束关系,后乙方(女方)多次上门无理取闹。现甲方希望签订协议和平解决。”
协议规定,甲方先后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共计40万元整,乙方在收到所有款项后应停止一切对甲方及其家人和朋友的骚扰等行为;不得再以双方关系及其相关的任何理由,对甲方提出索要欠款等无理请求,并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甲方及其家人朋友的正常生活。
除了甲乙双方,这份协议上还有见证人苏某的签名和手印。据了解,苏为当地一村委会主任,9月12日,他在电话中向新京报证实这份协议的存在,“她去人家家里闹,现在签了协议,又反悔了。”
据悉,被举报人郭双龙曾系孝义市环保局阳泉曲环境监察中队负责人。
小莉自称山西某大学文学硕士毕业,2011年秋认识郭双龙,郭曾答应与老婆离婚再与她结婚,一直维持了两年半的男女朋友关系。期间,还为郭打过胎。两人关系彻底破裂,始自今年初。
“这些钱我都收到了,但我从23岁到26岁三年的青春都被毁了。”小莉说,就算不要钱,也要举报。
协议中提到,女方曾到郭双龙孝义、太原、天津的家中无理群闹。小莉称,郭是孝义市环保局阳泉曲环境监察中队的副队长,但在孝义、太原、天津、北京等拥有多套房产,价值数千万元。
对此,见证人苏某称,郭双龙为普通职工,曾经和几个兄弟投资过酒精厂,“三两百万元,借的,都亏了。太原的房子买的早,才几十万,天津的房子是给孩子读书用的,现在还背着贷款。”
新京报记者9月12日和今日曾多次致电郭双龙本人,但其两个号码均无法接通。
今日下午,孝义市政府新闻办一名负责人通过核实,确认郭双龙为孝义市环保局阳泉曲环境监察中队的普通职工,今年49岁,党员,事业编制,曾经担任过该队的负责人。“爆料人可去纪检部门举报,如情况属实一定会按规定处理。”上述新闻办负责人表示。
举报人小莉讲,不久前曾向山西省纪委举报过,目前正在等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