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记者 金煜)环保部副部长翟青今日在解读昨日国务院公布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办法》(以下简称《考核办法》)时表示,该办法采用针对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完成和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完成情况的“双百制”。在终期考核中,如空气质量改善目标未完成,将被“一票否决”,视为未通过考核。
翟青介绍,《考核办法》采用综合评分和一票否决相结合。年度考核采用评分法,对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与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分别打分,得分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档。考核结果不合格视为未通过考核。
终期考核中,如果空气质量改善目标未完成,则将被一票否决,即使其它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都已完成,还将被视为未通过考核。
翟青表示,考核结果不合格地区,中央财政将扣减支持资金。未通过考核的省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有关负责人将被环保部及组织、监察机关等约谈,该区域责任城市将被实施环评限批。
未通过终期考核的,整个地区实施环评限批,此外,加大问责力度,必要时由国务院领导同志约谈省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