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记者 刘洋) 暑假即将来临,送孩子上托管班的家长要谨慎。昨天,通州法院通报一起强奸女童案,开设“私塾”的王某将前来学习、寄宿的女童猥亵后强奸,被判有期徒刑5年。
据法官介绍,40多岁的王某只有高中文化,却在通州区潞城镇某村里租下一个平房大院开起了“私塾”,招收学龄前儿童或者寒暑假期间补课的小学生。
“他专门教四书五经、三字经等传统文化,通过我们跟他交流,感觉他文化很低,但很多家长就为了给孩子找个托管的地方。”审理此案的法官介绍,王某教课的大院还设了学生宿舍,家长们因系外来务工人员,平时很忙,没人照顾孩子,就让孩子报王某的班。
2012年暑期,该私塾接纳了5、6名学生。其中就有被害人小陈,案发时她才10岁。据介绍,6月上旬的一天,王某在私塾二层男寝室内,脱光自己的衣服并让小陈也脱光衣服,后对陈某某实施亲吻、摸乳房、摸阴部等方式进行猥亵;过了几天,王某又在上述地点,脱光自己的衣服并让其学生小陈某脱光衣服,后亲吻陈某某并与其发生了性关系。
但这一切小陈均没敢跟家人说,直到同年寒假,小陈母亲带着孩子再去私塾上课时,发现孩子强烈拒绝并惧怕。细问下才知道孩子被侵犯,立即报警。
目前,经审理,通州法院认定王某犯猥亵儿童罪、强奸罪,合并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