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周一见”“蚕食”的文章出轨事件,引爆新一轮全国性道德运动:出轨和小三历来受关注,屡秀夫妻恩爱的文章出轨,更是人人都有话要说;同时,在一个开放社会,基于对公民自由与隐私的保护,反思媒体的声音也未曾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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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出轨已被围观多日,对这围观也有重新审视的必要:这场全民性的道德争议,被媒体发起并设定议程,随后既有建设性意见,更不乏口水甚至误解和误导,它最终会像多年前陈冠希的“艳照门”事件一样成为过眼烟云的娱乐快消吗?或是,有可能留下点什么?
网络公关新技艺?
文章事件轰动后,网民除了“再也不相信爱情”等戏谑吐槽外,多的是骂文、骂姚,尤其是一边倒地骂姚,有意思的是,文章的微博跟帖中也有些人劝其“回头是岸”。
这或许就是今日中国社会较为分裂的两性道德观:对小三恨不得赶尽杀绝、踏上一万只脚,对出轨的已婚男似乎愿给其改过自新的机会。
2日,马云就在公开场合力挺文章,说他犯了男人都会犯的错误,现在笑话他的人也许会犯同样的错。
同样声称原谅文章的,还有他的岳父。马伊琍父亲专门开通微博,发文质问爆料媒体是否要“逼文章马伊琍离婚”,还表态称“只要文章悔过自新,我女儿可以接受他”,帮助女婿“回归家庭”。
但网友“娱乐圈揭秘”随后爆料称其父亦非本人,系文章委托的公关公司扮演。真的假的?至少目前,文章并未对此回应。
还有一个值得注意的情况是,伯通所写的《文章是怎样超越王菲的》一篇文中提到:“在面对刷屏加屠版的微博时,一个细节往往被激动的围观者忽略掉——文章和马伊琍在发微博时,都使用了粉丝头条功能。两条相隔三分钟的、面对八千多万粉丝的头条微博一起放出,虽须花费三四十万的推广费用,却是营造出微博新闻爆点的不二法门。”
表象背后的真相到底是什么,尚不明朗。但是,“对当事人来讲这场危机远远没有结束”,许雁容在新京报发表《如何在公关中做文章》认为,这已经不是做个样子摆个姿态就能搞定的舆论环境;甚至危机公关能起到的作用也很有限,信息交互如此频繁的时代,也许大家唯一能做的,就是更真诚一点,也更勇敢一点。
狗仔队、隐私与新闻伦理
这场对当事人来说的“危机”,对媒体也是一种挑战。
娱乐丑闻应该怎么报?新华网在4月2日试图予以“规定”,《“狗仔”当道,“新闻”蒙羞——关于“文章事件”的新闻解读》一文说:“在报道‘丑闻’类新闻时,更需要秉持善意的原则……”但该文没有指明,这善意最终由谁裁判。
新华网上述稿件还说:“‘周一见’的丑闻运营方法,‘刚刚踩在新闻伦理的底线上’。”并称:违背了基本的新闻操守,完全一副狗仔队的做派。
对此说法,钛媒体创始人赵何娟认为,新华网此稿“太好笑了”:“娱乐媒体偷拍的都是公众人物在公共场合的照片,并未违背媒体伦理……报个娱乐咋就让新闻蒙羞了?”
又是“善意”又是“伦理”,说来说去都是口水。
窥文章隐私,媒体做错了吗?腾讯“今日话题”4月3日如此发问,该专题文章说:“合理地将明星隐私公开不仅是公众知情权的体现,也是维护公共利益的题中应有之意;总体来看,对爆料媒体的指责并不成立,基于人们好奇心的娱乐报道是铁定具有“八卦”属性,不可能都按一般的新闻伦理来进行;“善意原则”主要是指不能弄虚作假,并非要求在娱乐报道中维护当事人;比起公众人物的隐私权,更应该保护媒体的报道权利”。
网友可不这么绕弯子:正面报道夫妻恩爱的时候怎么不说是隐私?有趣的是,一项“媒体热炒文章婚外情,是否有问题”的投票显示,认为“问题不大”和“问题很大”的人基本相当。可见,关于所谓的新闻伦理,公众要达成共识是很困难的。
那对于当事人呢?或许可以通过诉讼来解决争端——而非简单的在微博发生的笔墨官司。假如双方打起官司,初步划定新技术传播时代新闻伦理的法律边界,倒也是个直截了当的方法。
4月3日下午,新华网再发文《不能任由“狗仔文化”泛滥成害》反思“狗仔文化”对社会的负能量效应:绝不能任由这种“狗仔文化”泛滥成害,成为社会的“毒瘤”,成为每一个人的噩梦,我们的公安、工商、新闻出版等相关部门应该在这个问题上有所作为,不能再沉默。
这不禁令人疑问,这些部门对狗仔队又应该如何作为呢?
周作人曾译介日本与谢野晶子的《贞操论》,其中说:“道德这事,原是因为辅助我们生活而制定的。到了不必要,或反于生活有害的时候,便应渐次废去,或者改正。倘若人间为道德而生存,我们便永久作道德的奴隶,永久只能屈服在旧权威的底下。这样就同我们力求自由生活的心,正相反对;所以我们须得脱去所有压制,舍得一切没用的旧思想、旧道德,才能使我们的生活,充实有意义。”
在一波波口水仗之后,各方也该静定思考了。
新京报新媒体记者 陶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