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10月19日电(记者 马海燕)“身份转变是真正市民化的应有之义,推进农民工市民化是不是就等于‘农转非’?”19日在中国人民大学举行的“挑战与创新――社会转型与社会管理”论坛上,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司司长王谦向与会学者提出这样一个问题。
王谦表示,根据其所在部门的调查,中国流动人口数量2012年达到2.36亿,约占总人口的1/6,其中约75%是农村户籍流动人口。在流入地平均居住时间超过4年的已婚人口中,近90%与配偶一同流动,有60%带着子女流动。有序推进农业人口市民化,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已成为摆在中国决策者面前最棘手的问题。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组2013年的相关研究将“农民工市民化”定义为要在实现置业转变的基础上,获得与城镇户籍居民均等一致的社会身份和权利。王谦说,这就包括转移就业、享受均等公共服务、享受户籍资格和心理上的认同。
调查表明,农民工流动人口68%愿意落户大城市,32%愿意落户中小城市。而目前中国是特大城市落户很难,中小城镇完全放开,这与有关部门“有序推进城镇化”的初衷相悖。王谦说,影响流动人口选择的核心因素还是公共服务的差距,大城市公共服务水平高,就业机会多,对人口吸引力强,但人口大量涌入又对大城市的管理带来问题。
调查也显示,74%的农村户籍流动人口愿意在城市长期居住但不愿意放弃农村户籍。不愿意“农转非”的主要原因是想保留土地;而想“农转非”的主要原因中子女教育、升学和城市居民的社会保障两项就超过70%。
王谦认为,要“有序推进”城镇化,首先要实现市民化推进与城镇化发展相协调,城市在功能定位、产业支撑、综合承载力方面就要考虑外来人口的空间;其次要明确推进的优先顺序和重点任务,新生代流动人口和举家流动的人口是优先考虑的人群,重点任务则是缩小社保、基本公共卫生、教育等基本公共服务在地区间的差距;此外还要在政府主导下发挥好市场的作用。
王谦说,农业人口市民化,是农村迁移人口共享城市发展成果、获得平等发展权利的过程,同时也是城市增强自身包容性,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但需要社会各方面共同努力,逐步推进。(完)
原标题:卫计委官员:农民工市民化不等于“农转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