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心如肖像被用作“处女膜修复术”的配图。画圈处为北京基恩医院的链接。

  诉称北京基恩医院擅将其照片作为“处女膜修复术”配图,索赔60万;医院称无过错,法院决定庭后调解

  新京报讯 (记者刘洋)“像处女膜修复这类整形广告,就算给再多广告费,林心如也绝对不会代言。”昨天,台湾演员林心如起诉整形医院侵犯其肖像权的案件在朝阳法院审理,在法庭上,林心如的代理律师一再强调。

  2012年7月,曾出演《还珠格格》中紫薇一角的台湾演员林心如得知,北京基恩医院在网站中擅自将她的照片作为“处女膜修复术”的广告配图,于是起诉索赔。昨日庭审结束后,法庭决定进行庭后调解。

  索赔额根据肖像代言费算出

  林心如起诉称,她曾主演《还珠格格》、《情深深雨濛濛》等多部知名影视作品,肖像具有较高的商业价值。2012年7月,林心如得知北京基恩医院在北京整形美容网站中,擅自将她的照片用作该院“处女膜修复”的私密整形手术的配图后起诉索赔。

  昨天,林心如并未出庭,其代理律师当庭出示证据称,该“广告”曾持续2年8个月,而根据林心如在2009年的一份代言合同,索赔的60万损失根据当时的肖像代言费而定,同时,林心如坚决拒绝接这种“修复处女膜”的广告,因此该网站内容影响了其社会名誉,造成了精神损失。

  “我们要求北京基恩医院公开道歉。”律师强调,林心如多次说,“这种广告,就算给再多费用,她也绝对不会代言。”

  院方称与涉案网站无关系

  “我们跟这家网站没有合作过,也从来没有管理和使用过这家网站。”北京基恩医院的代理人则当庭辩称与该“广告”无关。她指出,原告所称的涉嫌侵权的网站跟该医院并没任何关系,医院也是被该网站利用扩充客户资源,医院是受害者。“我们也打算对该网站方追究责任。”

  记者查询得知,该网页已不存在。

  当庭,院方代理人否认网站上所链接的联系电话是院方的。但当原告律师提出该电话是医院注册电话,法官要求当庭拨打114查询验证时,该代理人又现场打电话给医院老总后,承认电话的确是该医院注册,但“从不用于宣传业务。”

  法院最终决定进行庭后调解。庭审结束后,原告律师说,开庭前曾与医院老总进行调解,老总曾同意赔4万元,但不同意道歉,所以才有这次开庭。对此,被告代理人解释称,老总同意赔款是不想闹得太大,“但我们本身无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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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心如共诉三家医院侵权

  据了解,今年7月,因不满自己照片被擅用,林心如一连提起三项诉讼。她诉称其照片分别出现在口腔整形项目、产后吸脂项目和女性私密整形的网页中。因认为自己的肖像权和名誉权受损,林心如起诉共索赔191万余元,并要求对方赔礼道歉。

  除了起诉北京基恩医院外,林心如还诉称,北京维尔口腔医院在其网站和网页中擅自将其照片用作例证来宣传其“牙齿矫正、美容冠、种植牙”等口腔整形项目,北京丽都医疗美容医院网站和网页中擅自将她的肖像用作医院“产后吸脂、恢复苗条身材”等整形类医疗手术的商业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