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一贯主张,中国在东海的大陆架自然延伸到冲绳海槽,从中国领海基线量起超过200海里

  新京报讯 外交部16日表示,中国政府决定向《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设立的大陆架界限委员会提交东海部分海域二百海里以外大陆架划界案。国家海洋局相关技术准备工作已基本就绪。

  2009年5月,中国向该委员会提交了关于确定二百海里以外大陆架外部界限的初步信息,表示中国正在进行提交划界案的准备工作,并将在适当时候提交。

  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有关规定,沿海国的大陆架如从领海基线量起超过200海里,应将有关情报提交大陆架界限委员会,委员会应就有关划定大陆架外部界限的事项向沿海国提出建议。

  根据中国政府的一贯主张,中国在东海的大陆架自然延伸到冲绳海槽,从中国领海基线量起超过200海里。

  ■ 解读

  提交外大陆架划界案宣示中国主张

  外交部边海司司长邓中华16日表示,中国政府一贯主张中国在东海的大陆架自然延伸到冲绳海槽,从中国的领海基线量起超出了200海里。此次提交东海部分海域200海里外大陆架划界案,是中国政府基于这一客观事实及国际法对沿海国大陆架权利的相关规定做出的决定。

  邓中华指出,提交外大陆架划界案是一个涉及科学、法律问题的复杂的系统工程,中国政府有关部门一直在进行积极努力和周密准备。2009年5月中国政府根据有关国际规定提交了东海200海里外大陆架的“初步信息”。现在提交划界案的相关技术准备工作已基本就绪。

  邓中华强调,当前形势下,提交东海外大陆架划界案不仅意味着中国政府行使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赋予的有关权利,履行了有关义务,更是向国际社会进一步宣示和强化了中国在东海的一贯主张,体现了中国政府维护国家海洋权益的坚定决心和意志。据新华社电

  ■ 分析

  钓鱼岛对东海划界有重要意义

  中国社科院边疆中心副主任李国强表示,我国行使《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赋予的权利,根据大陆架委员会规定的议事规程,提交东海部分海域外大陆架的划界案,进一步维护了中国的海洋权利。

  李国强介绍,1994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生效后,联合国成立了大陆架界限委员会。该委员会规定,各个国家提交外大陆架划界案的截止时间是2009年5月13日。中国在此之前向该委员会提交了外大陆架划界方案的初步信息。根据规定,在沿海国家的科学资料还没有齐备的情况下,作为缓冲可以提交初步信息。待资料准备好后,再提交正式的划界案。

  中日两国在东海划界的原则上存在分歧。中国主张在东海的大陆架自然延伸到冲绳海槽,从中国领海基线量起超过200海里。日本主张以“中间线”为基本原则,有意将钓鱼岛划到日本一侧。

  李国强表示,钓鱼岛及其附近海域对于东海划界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中国拥有钓鱼岛,可以以此为基点,主张12海里的领海、24海里的毗连区和200海里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以及不超过350海里的外大陆架。

  ■ 名词解释

  外大陆架

  大陆架是大陆向海洋的自然延伸,通常被认为是陆地的一部分。所谓“外大陆架”,就是指在200海里大陆架之外,不超过350海里的水下大陆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大陆架,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以外依本国陆地领土的全部自然延伸,扩展到大陆边外缘的海底区域的海床和底土。

  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海岸相邻或者相向国家关于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主张重叠的,在国际法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原则以协议划定界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为勘查大陆架和开发大陆架的自然资源,对大陆架行使主权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大陆架的人工岛屿、设施和结构的建造、使用和海洋科学研究、海洋环境的保护和保全,行使管辖权。——《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

  本版采写(除署名外) 新京报记者 储信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