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刚生前照片。受访者供图

  河南农民何刚意外去世,32年前捐赠自己发现的元代银器,故宫曾申请补助帮其摆脱生活困境

  河南农民何刚意外离世,他32年前捐赠文物的事迹,再次引起关注。

  1985年,在老家建房挖地基时,何刚发现一缸窖藏银器。同年11月,他同村支书等人一道全部捐赠给故宫博物院。经鉴定,该批文物19件,系元代银器,极为珍贵。

  此次捐赠的数量之多、价值之重,让种地为生的何刚成了当地的“名人”,他的名字也被镌刻在故宫博物院专门为捐献者设立的“景仁榜”之上。

  半个多月前,54岁的何刚在一次工程事故中遇难,故宫方面得知后,发文悼念。

  昨天下午,记者从故宫博物院文物管理处负责人处获悉,6月22日下午,将在故宫博物院内为其举办追思会,邀请各方共同缅怀这位“无私的捐献者”。

  先后“捐宝”19件

  6月16日,故宫博物院发布的悼文中,将河南省商水县固墙乡固墙村村民何刚,称为“对中国文物博物馆事业做出贡献的无私捐赠者”。

  这次捐赠始于1985年。

  曾与何刚一同操办捐赠事宜的固墙村支书刘红恩回忆,那年入秋的一天,何刚在修建房子时,在老宅子的石磨下面挖出一只缸,缸里堆着不少东西。后来有文物贩子来找他,想买下这些东西。

  “当时何刚意识到这批东西可能是文物,觉得应该交给国家,但不知道该如何处理,就来找我商量,后来我们商定,捐给故宫博物院。”刘红恩说,文物贩子拎了一麻袋钱来买,何刚拒绝了,贩子甚至开出“你要多少我给多少”的条件,但他仍不为所动。

  之后,何刚和刘红恩将几件“宝贝”带着,坐上火车来到北京故宫博物院。被认定为文物后,几人又将剩余的几件器具再次送去。3个月后,何刚又将存放银器的缸也一并捐赠。

  故宫博物院发布的消息中称,经鉴定,该批银器被定为二级甲文物1件、二级乙文物11件、三级文物5件、一般文物2件。

  时任故宫博物院文物管理处处长梁金生用“惊喜”形容他对这次捐赠的感受。他称,当时故宫博物院收藏的元代银器稀少,何刚捐的文物保存好,非常珍贵,填补了故宫博物院此类藏品空白。为表感谢,院里给了何刚9000元作为奖励。

  故宫将为其举办追思会

  何刚捐赠的这批文物,在此后多次被研究和展览。何刚的名字也被镌刻在故宫博物院的“景仁榜”上。

  何刚的事迹也因此见诸报端,他成了这座河南小镇的名人,但很快回归了原来的生活。

  刘红恩说,起初,村民甚至怀疑他们是去北京“卖宝贝”,知道真相后,也对何刚“捐宝”不理解,“但之后的几年里,何刚每次提起,都说不后悔。”

  这次曾轰动一时的捐赠,伴随着何刚的离世,再次被人提起。

  近日,当地媒体报道称,在何刚打工的工程工地上,一台龙门吊在拆除中发生倾覆,54岁的何刚不幸遇难。得知消息后的故宫博物院发文称,为追思缅怀这位默默无闻为中国文博事业做出重要贡献的无私捐献者,将为其举行追思会。

  昨日下午,故宫博物院文物管理处表示,追思会定于本周四(6月22日)下午,拟邀请其亲属及家乡河南省商水县领导和相关专家一起参与。

  谈及这场追思会,梁金生表示,在故宫博物院工作的期间,还未有给捐赠者举办追思会的先例。“如此数量和价值的捐赠在故宫的捐赠史上都很难得,更让人意外的是,捐赠者不是收藏者,而是一位普通的农民。在如今的社会大环境下,缅怀何刚的事迹也是对民间人士文物捐赠的鼓励,意义非常。”

 

 

  ■ 揭秘

  何刚捐了什么文物?

  故宫博物院在官网上展示了何刚捐赠的其中一件瓶装银器,名为“银鎏金錾刻双凤穿花纹玉壶春瓶”,颈细腰圆,流线精美,上刻双凤穿花,金光闪闪。

  梁金生告诉记者,何刚捐赠的器物是窖藏,且大部分保存完好,这批银器也填补了故宫博物院元代银器收藏的空白。

  文物专家王德恒告诉记者,由于元代不以银作为货币流通,因此元代的银大多都用于制作工艺品。“由于数量少,工艺精美,因此元代的银器非常珍贵,目前发掘出来的也很稀少。”

  王德恒表示,按照我国文物藏品定级标准,珍贵文物分为一、二、三级,具有重要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为二级文物,此类文物在原料、工艺和政治地位上都有很高水平,由此这批银器可能是元代封疆大吏所用器物,珍贵程度可见一斑。

  ■ 讲述

  “从不后悔捐文物”

  固墙村支书刘红恩回忆起陪何刚一起捐文物的经历,仍觉得“自豪”。

  “当时大家都很穷,但都觉得文物不能留给自己。”刘红恩说,商定后,二人将文物一件件小心地装进纸箱里,还特意垫了很多棉花,就这样带着“宝贝”坐上了去北京的火车,往返两趟。

  挖到宝贝,在上世纪80年代以种地为生的农村,或许是一件改变命运的事,随后不断有文物贩子找上门来也印证了这批文物的价值。刘红恩记得,当时,在他们4000多人的村子里,何刚“捐宝”的事无人不知,但更多的,是质疑和不理解。

  “当时很多人都说,我跟何刚是去北京卖文物了,还认为我俩把钱分了。”刘红恩回忆,直到后来媒体报道后,才有人相信捐赠的事。但又有人开始质疑,这么珍贵的文物,谁会全部捐掉呢?甚至,捐赠后还有文物贩子找上门,“以为何刚还藏着几件没交,后来他把缸都捐了。”

  这些声音曾伴随了两人很长一段时间,直到多年后,人们才开始淡忘。

  然而,捐赠文物的名气并没有改变何刚的生活,相反,之后的32年,他一次次遭遇变故。刘红恩说,何刚回到村里后继续种地,后来开始去各地打工挣钱,还在外面“收了几年破烂”。

  何刚的妻子罹患尿毒症离世,父亲腿伤卧床,母亲也病情不断。“他家里的钱都给家人看病了,还欠了不少外债,自己也一度精神不振。”

  “后来何刚跟我聊起过捐文物的事,他说自己从不后悔。”

  刘红恩说,生活在重压之下,何刚最终才将自己的经历告诉了故宫,希望能得到一点帮助。

  故宫博物院文物管理处处长梁金生回忆称,第一次见到文物时很意外,不敢相信这批价值不菲的文物是一位普通农民来捐赠的,“何刚不太说话,同行的人帮他张罗着,给他多少奖励他都没表示意见。”

  梁金生回忆,此后的2003年和2006年,何刚联系自己,描述了他家里的艰难处境。“他不是来要钱,但是我们知道了他的情况后,就主动帮助了他。”梁金生介绍,故宫博物院会为有捐赠贡献的人提供帮助,此前也有先例。由于院里没有为此设立专项资金,梁金生便亲自写报告申请,两次为何刚申请了共10万元的“生活补助”。

  ■ 说法

  律师:非祖传文物有上交义务

  华讯律师事务所主任张韬律师表示,根据我国《文物保护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地下、内水和领海中遗存的一切文物,属于国家所有。同时,该部法律也规定,属于集体所有和私人所有的纪念建筑物、古建筑和传世(祖传)文物,其所有权受国家法律的保护。文物的所有者必须遵守国家有关保护管理文物的规定。

  也就是说只要发现的不是传世(祖传)文物,发现者有义务上交。

  《文物保护法》第75条规定,“发现文物隐匿不报或者拒不上交,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会同公安机关追缴文物;情节严重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记者留意到,河南省2006年公布的《文物保护法》实施办法规定,发现文物,及时上报或者上交,使文物得到保护的,各级人民政府或文化(文物)行政管理部门给予精神鼓励或物质奖励。

  采写/新京报记者 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