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底,财政部、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印发了《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其中对会议费用标准、参会人数、会期等进行了明确。

  此前,我国中央和地方陆续有系列规定,加强对会议费的管理,但超规模开会、超标准列支费用等问题依然存在。财政部表示,此次的新规定,旨在解决当前会议费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和问题,避免造成财政资金的损失浪费。

  据新京报记者整理,目前共有17省份会议费管理办法,有公开资料可查询。虽然人均费用均低于中央单位的标准,会期和人数有一定差别,但由于数省份现行政策是2007年左右发布,少数是2010年之后发布,因此跟此次中央新规定相比,在政策的细化、落实、追责等方面,还有待改进。专家建议,地方会议费新规定,应紧随中央规定细节,同时,会议费管理纳入预算法,使之上升到法律层面,更加规范化,从而减少损失浪费,抑制奢侈浪费之风。

  ■ 盘点

  【费用】 一类最低230元最高450元

  根据中央的规定,中央一类会议的标准是每人每天660元,二类会议550元,三类和四类会议450元,第四类会议的划分为此次新增加。

  与中央此前的规定相对应,各地也将会议分成一二三类,人均费用差别虽然很大,但均低于中央单位,各类会议每人每天270元左右。其中一类会议最低与最高标准相差220元,平均约316元。

  从各省的数据看,经济发达的地区,会议费要稍微高一些。最高的为广东,一类会议每人每天450元;二类会议350元,三类会议280元。其次为浙江,一类会议400元,二类会议300元,三类会议260元。同为经济发达地区的北京,费用较低,且并没有进行分类,而是统一为300元一天。

  福建、辽宁没有明确规定一类会议费用标准,但强调实行预算控制,须经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核后列支。重庆和青海一类会议费用也未一刀切,重庆为230-300元,青海为230-390元。其他会议费用相对较低的省份还有甘肃、内蒙古、宁夏,分别为250元、270元、280元。

  【地点】 会议定点饭店最高五星级

  和中央一样,各地会议费的构成均由房租(住宿费)、伙食补助、其他费用三类组成,房租往往占了最大的部分,大约在50%-60%。

  而且从各省份规定看,都要求到定点饭店召开,但查询信息可见,在定点饭店中不乏三星、四星乃至五星级的酒店。

  这些省份的会议费中,每人每天住宿费为多少?从具体来看,普遍都不高,处于100-300元之间。这与四星级以上酒店动辄七八百甚至上千元的费用相比,相差甚远。

  从公布的省份信息来看,浙江较高,人均一天的费用中,一类会议房租费250元,二类会议房租费170元,三类会议房租费150元。内蒙古则分别为150元、120元、70元。

  这样的费用够不够住?此前,有媒体质疑北京人均300元的会议费,缘何有时能住五星级酒店?对此有酒店负责人解释说,对于政府会议的,由于量大,酒店会自动压价,以达到政府采购的价格上限之内。北京一家四星级酒店销售人员表示,政务会议一个标间是450元左右,这意味着如果两人一间,人均一天的房租费为225元。

  【禁令】 禁发纪念品禁到景区开会

  在关于会议召开的禁令方面,和中央单位此次的规定基本一样,各省份几乎都有禁止发放纪念品、禁止到风景名胜区或度假村开会的规定。

  比如北京禁止以开会之名赠送礼品,不准借机大吃大喝、游山玩水,不准组织高消费娱乐活动等。上海严禁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在风景名胜区或度假村等地方组织会议活动,严禁组织与会议主题无关的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

  此外,湖北、湖南、福建多个省份均明令禁止将会议费转嫁至下级单位,甚至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绝参加‘要求与会人员食宿费用自理’的各种会议”。

  有的省份还出台了一些较有个性的规定,比如云南就提倡召开电视电话和网络视频会议,还有量化规定:电视电话或网络视频会议次数不得少于全年部门会议总数的1/3。

  ■ 三问会议费

  1会议费用能否入法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剑文表示,就会议费的使用而言,仍有很多人在会议费使用上不规范,滥用公款,通过会议费的模式,将公款转为私人私用,比如预留会议费等。此外,过去在报销标准,会议费怎么利用等方面没有一个较详细的制度性规定;对有关费用的公示程序不足。会议费到底花在了哪些地方,花了多少,大家都不知道,这需要进行公示。

  刘剑文强调,当前基本的制度出台以后,需要对其细化与落实。对此,他建议,在会议费管理上应制定更高层次的制度规定,如在预算法或在预算法实施条例修改里增加关于会议费的相关规定。他说,现在关于会议费的管理依旧停留在规范性文件的层面。如果纳入预算法,一旦滥用会议费,将涉及法律责任的问题,约束力度就要大一些。

   2如何真正节约费用 

  “地方省市应按照财政部的新规定,制定适合本地区情况的规定。”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剑文还建议,在实施规定的过程中,应充分实施监督:除了审计,监察,纪检之外,更需要加强舆论监督。

  刘剑文进一步表示,会议费管理不是一个孤立的问题,应放到整个干部制度改革与经济体制改革中去看待。会议费的加强管理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还需要其他制度配套,如干部的任免制,预算制度等。

  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副院长刘小兵则认为,如果会议召开太多,哪怕人数再少,人均费用有限制,每个会议算下来也是一笔不少的费用。因此在节约会议费上,必须减少不必要的会议,限定会议次数。

  3违规行为如何追责

  与此前的会议费规定相比,中央对会议的管理办法,新增了“会议费公示和年度报告制度”以及违规行为的追责规定。对于计划外召开会议;以虚报、冒领手段骗取会议费等行为,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相关负责人,报请其所在单位按规定给予行政处分。如行为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但是地方对违规行为基本未明确如何追责,主要还是强调监督检查和加强核算。比如安徽强调“省纪检、审计部门要加强对会议费支出的监督检查”,重庆要求“财政严格按照会议规模核定会议经费会议”。

  对此,专家建议,各地应与中央同步,对涉及会议费用的违规行为,要明确细化处理和追责条款。中央财经大学教授曾康华表示,像中央明确“虚报会议费严重追究司法责任”以前鲜有提及,这一规定加大了监督与惩治的力度。如果套用财政金额较大,就已经不是违规违纪的问题,将构成违法。

  采写/新京报记者蒋彦鑫 李丹丹